1807 -《混蛋》

  蒋茜茜的话,让沈墨醍醐灌顶。

  他想起自己身上唯一的话题性,就是那两个字。

  混蛋!

  为何,不从“我是个混蛋”开始自己的故事呢?

  一道闪电,瞬间从沈墨的脑筋里闪过。

  一股跃跃欲试的兴奋感,瞬间井喷出来。

  就好像,在演讲这方面,突然开窍了一样。

  他整个人,大概明白,应该从什么地方着手了。

  并且心里面,也有说不完的话题。

  我的......经历!

  父亲,复仇,家人,背叛.......

  对,他们喜欢听这些故事。

  为何不讲出来呢?

  踏踏踏——

  正当沈墨灵感爆发之时,李爱火抱着一大堆面包,手里还端着一杯冰美式走了过来。

  “吃吧,休息一阵子,咱们去附近的商业广场试试!”

  李爱火将手中的冰美式递给沈墨。

  沈墨直接将咖啡倒入口中。

  刺激的咖啡因,让他本就兴奋的状态,更上一层楼。

  “我杀了我的父亲.......”

  “但他是个好人......”

  “不.......这个世界上没有好人,全是混蛋......”

  “可是.......”

  沈墨一会儿露出笑容,一会儿抱着脑袋故作沉思状,自言自语的模样,让李爱火看得无比担忧。

  “咋了?”

  “你嘴里嘀咕什么呢?”

  突然,沈墨的眼珠变得明亮了一下,他用两只手兴奋地摇晃着李爱火的胳膊。

  “我悟了!”

  “快,帮我找找附近人最多的广场!”

  “待会儿直接去广场上演讲!”

  悟了?

  李爱火不解。

  他哪里悟了?

  怎么就突然开悟了?

  ......

  万达广场上,一群好奇的人开始聚集起来。

  沈墨那张巨大的照片,被摆了出来。

  照片上,沈墨光彩熠熠,精致无比。

  身位金羊区的议员,蓉城最有前途的人物,所有人都想目睹一下他的真容。

  而沈墨,站在广场台上,手里拿着喇叭,整个人低着头,酝酿了许久。

  “干嘛呢这是?”

  “好像是演讲什么的.......”

  “竞选议员拉票......”

  “无非是要说一些为蓉城做贡献之类的屁话,大话,有什么好看的......”

  细细碎碎的哄闹声,逐渐传入到了沈墨的耳朵里。

  突然,他紧闭的双眼逐渐睁开。

  眼前的广场,化作一座舞台。

  舞台上,慢慢走来一个瘦小的少年。

  “我的原名叫苟旦.......”

  沈墨拿着喇叭,说出了发自肺腑的第一句话。

  底下哄闹的群众,也逐渐安静下来。

  “因为这个名字,我从小没少挨欺负,不过其中欺负我最狠的人,是我爹.......”

  “准确地说,是我的养父。”

  演讲台侧面,李爱火跟张恨水都瞪大眼睛,吃惊地望着这一幕。

  李爱火不解地发问:“沈墨.......在说些什么?”

  张恨水微微摇了摇头:“不知道,好像是他的过去,这些事儿我还从未听说过呢.......”

  当一个在你眼中,很厉害的人,跟你谈起他悲伤的童年,说他小时候被人当作“狗”一样,去钻别人的胯。

  你会被不知不觉地吸引住。

  “我在16岁的时候,就被校霸捅了一刀,而当时我最喜欢的女孩告诉我,让我不要报警,因为捅我的校霸是她男朋友.......”

  沈墨拿着喇叭,大吼着,脸上的表情,也呈现出一丝泰然的状态。

  “哈哈哈——”

  底下的人,听见这荒唐的经历不由得笑出声来。

  大伙,也终于在不知不觉当中,被沈墨的故事所吸引。

  甚至自发地举起手机,将沈墨的演讲记录下来,发布到网络上。

  还有人索性开着直播,对准了沈墨,将他演讲的内容,直播出去。

  “我曾经给沈临风跪下!让他收我当干儿子,哪怕我跟他的确有血缘关系!”

  “我的少年时期,见证了不少混蛋.......”

  “而我......只是个相当混蛋的小丑罢了。”

  “我有机会,有很大的机会,成为真正的混蛋。”

  “沈临风要培养我贩毒,让我接管他所有的黑产生意,让我在钱和良心之间,做一个选择题.......”

  沈墨望着前方,细碎的记忆,仿佛带着他穿越了时光。

  钱和良心,你选哪个?

  沈临风坐在茶几前,眼神严肃地凝视着自己。

  正确的答案就摆在眼前。

  钱能买到雅洁的贞洁吗?

  今天是雅洁的生日!

  她是个善良的女孩,没招过谁,没惹过谁!

  我给雅洁30万,你让她拿着钱,跟诗念和解,不要报警。

  30万?

  一个女孩的贞洁,就值30万?

  “我很笨拙.......总是在两个答案之间徘徊.......”

  “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奇怪......”

  “善良的人,总是贫穷,有钱的人,总是缺颗良心.......”

  沈墨,哽咽了一下。

  他回想起了跟沈临风的最后一刻。

  “人生不是二选一的选择题.......”

  “我们的下一刻,永远都在不确定之中.......”

  苟旦,我这一辈子都在选择钱,但是这最后一次,我想随心一次。

  张梅,就是我的良心,我不能失去她!

  我跟梅梅其实讨论了好久,把你的户口迁入沈家以后,我打算给你取个新名字,当然一定要姓沈!

  “父亲........”

  沈墨的声音颤抖了一下。

  他的脑袋里,全部都是沈临风的声音。

  父亲.......

  他唯一承认......却又不敢承认的人。

  “虽然我很不想,用这个称呼去叫他。”

  苟旦,你跟我一样,总是太喜欢相信别人了。

  你的名字,你的,名字......

  黑白为墨,我想......叫你,沈墨,记住了,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是全黑,更没有人是全白的,不要再非黑即白的......看待任何人......

  咳咳——还......还记得,那个选择题吗?良心和钱......今天,我想......我想选择一次......良心.....

  带着这颗良心,活下去.......活下去......

  “但沈临风,的确是我最敬佩的人.......”

  “他做了一辈子的恶人,可偏偏在最后时刻,选择了自己的良心。”

  沈墨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在自己人生最重要的时刻,想起沈临风这个人。

  毕竟沈临风的本质,是个混蛋。

  没有人,会去敬佩一个混蛋。

  更没有人,会在正式场合里,谈起一个混蛋。

  而且还用了“敬佩”这种字眼。

  也许就是这种反差,才让现场所有的观众,都被吸引了注意力。

  毕竟他们从未在任何网络论坛,以及小道消息里,听说过沈墨,还有这样一段经历。

  “喂,这么说真的好吗?”

  讲台底下,李爱火不由得担忧起来。

  沈临风这个人,是个坏人。

  一个竞选市长的人,竟然要崇拜坏人?

  这舆论要是传出去,会不会不太好?

  “有什么不好的?”

  另一旁,张恨水咧嘴笑了起来。

  他无比崇拜地看向沈墨。

  心中的热血也在燃烧。

  这才对嘛!

  这才是我认识的沈墨!

  不拘泥于任何形式,敢说真话,敢露真情!

  张很水的想法跟李爱火不同。

  不管在什么场所,说真话的那个人,永远比只说场面话的那个人,更加可信!

  这是一种魅力!

  二人再侧头看向广场中央。

  那些聚集的群众们,也不再喧闹起来。

  安静......

  明明是金羊区最繁华的商业街,此刻却显得出奇地安静。

  他们也感受到了沈墨心中的那份真感情。

  “我知道,你们怎么称呼沈临风,也怎么称呼我的.......”

  “我并不觉得当混蛋有什么不好。”

  “当你身处恶劣的环境中时,当你向老天爷祈祷老天爷不回应你时,当你的身边只有你自己时.......”

  “那就做个混蛋吧,不需要考虑任何人的感受,对欺负你的人,对霸凌你的人,甚至对所谓的狗屁命运......”

  “竖起个中指!”

  “如果不顺应所谓的命运,就叫做混蛋,那我甘愿做个混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