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38章 拜年-《杀敌就能变强我走上人生巅峰》

  这人正是此次交接的队长巴丹吉,武师二层的实力,在大戎军中也算一号人物。

  离仓库还有几十步远,巴丹吉就皱起了眉。按说这个时辰,门口该有哈巴的人守着,可眼前空荡荡的,连个鬼影都没有。

  “污了马哈!”巴丹吉猛地停下脚步,破口大骂,声音像炸雷似的,“门口的人死哪去了?哈巴这个混蛋是越来越放肆了!明天我非向休霸大帅告他一状,让他知道渎职的下场!”

  休霸大帅为了让看守士兵保持最佳状态,特意定下规矩,每三个时辰换一次班。他这次提前了一刻钟来,本想早点交接完回去歇息,没成想竟连个迎接的人都没有。巴丹吉越想越气,浓眉拧成了疙瘩,提着重锤就往仓库冲。

  刚到门口,一股若有若无的血腥味顺着风飘了过来。

  巴丹吉的鼻子猛地抽动了两下——那是血的腥气,而且不是一两滴,是浓郁到化不开的那种!他脸色瞬间大变,眼神里的怒意被警惕取代,低喝一声:“不好,里面出事了!”

  话音未落,他已像阵风似的冲进院内。

  “噗——”

  紧随其后的士兵刚踏进院门,就被眼前的景象吓得差点吐出来。

  院内横七竖八躺满了大戎士兵的尸体,有的咽喉被刺穿,有的胸口开了个血洞,还有的被拦腰扫断,死状凄惨。浓稠的血腥味混杂着血腥气,像一张无形的网,死死捂住了每个人的口鼻。几个胆小的士兵当场捂住嘴,脸色惨白地往后退。

  “这......这是......”

  巴丹吉僵在原地,手里的重锤“哐当”一声掉在地上。他目瞪口呆地望着满地尸体,火光在他脸上明明灭灭,映出他眼中的震惊和麻木。大脑像是被惊雷劈中,嗡嗡作响,半天转不过来弯——哈巴带了五十多人看守,怎么会......全死了?

  他猛地回过神,像疯了似的冲向仓库门口。

  仓库的精铁大门敞开着,里面黑黢黢的。门口的空地上,十几个大木箱敞着盖,里面空荡荡的,别说金银珠宝,连块碎银子都没剩下。

  “完了......”

  巴丹吉的声音像被砂纸磨过,沙哑得不成样子。他踉跄着后退两步,一屁股坐在地上,望着空荡荡的箱子,眼中最后一点光亮也熄灭了。

  休霸大帅特意叮嘱过,这仓库里的东西是要献给王庭的重礼,若是出了差错,别说他一个小小的队长,就是休霸大帅也担待不起。

  现在......什么都没了。

  火把的光在他脸上跳动,映出他惨白如纸的脸,和那双写满绝望的眼睛。绥安宝库的大门歪斜地挂在铰链上,冷风灌进去,卷起地上的血污和碎纸,发出呜咽般的声响。

  巴丹吉站在门口,靴底碾过一片碎裂的玉片——那原是镇库的玉如意,此刻却像块普通的石头。库房里空荡荡的,金砖银锭的凹槽里凝着暗红的血渍,散落的兵器上还挂着破碎的衣甲,二百多具侍卫的尸体横七竖八地堆在角落,有的圆睁着眼,有的喉咙还在汩汩冒血,浓重的血腥味混着丹药残留的甜香,呛得人几乎喘不过气。

  “完了……”巴丹吉的指甲深深掐进掌心,后背的冷汗瞬间浸透了铠甲。他虽是轮休,可宝库失窃、侍卫尽亡,这等大事,整个绥安关的守军都脱不了干系。休霸大帅的手段他再清楚不过,当年有个百夫长弄丢了一面军旗,就被剥了皮挂在城门上示众三天。如今这局面,降职?怕不是要被削去头颅,悬在关楼上喂乌鸦!

  “到底是什么人……”他猛地攥紧腰间的弯刀,声音里带着哭腔,更多的却是滔天的恐惧与愤怒。

  “大人!哈巴大人的尸体在那边!”一个士兵的声音带着颤音,指着西北角的阴影。

  巴丹吉踉跄着走过去,只见哈巴——负责当值的守卫队长,胸口插着一柄短匕,脸上还凝固着难以置信的惊骇。他叹了口气,踢开脚边的血污:“别管尸体了,先封锁消息,组织人手!”

  他深吸几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城门都关了吗?”

  “回大人,半个时辰前就下令封城了!”

  “好!”巴丹吉眼中闪过一丝狠厉,“他们肯定还在城里!传我命令,全城搜捕!一户一户查,一块石头都别放过!”他顿了顿,又补充道,“我去将军府请罪,顺便把大帅的‘踏雪’借来!”

  那只叫“踏雪”的猎犬是草原上最烈的獒犬,鼻子比鹰隼还灵。宝库失窃的元气丹有独特的异香,只要那伙贼人沾了半点,踏雪绝对能循着味找过去。他有八成把握——只要能在天亮前抓到人,或许还能保住一条命。

  绥安将军府的灯火亮如白昼。

  休霸——大戎在绥安关的最高统帅,正背对着门口,一身玄甲上的狼头纹在烛火下泛着冷光。

  “啪!”

  清脆的巴掌声在大堂里炸开。巴丹吉被打得一个趔趄,半边脸瞬间肿起,嘴角溢出血丝,他死死低着头,连眼皮都不敢抬。大堂中央还跪着另一人——图勒尔,和他轮值的另一位队长,此刻正抖得像筛糠。

  “废物!一群废物!”休霸猛地转过身,猩红的眼睛瞪得像铜铃,一脚踹翻了案几,鎏金酒杯在地上滚出老远,酒液溅在巴丹吉的靴面上,“十多万大军驻守的绥安关!你们让一群毛贼把宝库搬空了?!”

  他的声音像惊雷,震得房梁上的灰尘簌簌往下掉:“巴丹吉!图勒尔!你们俩是看守仓库的主将,一天之内,把人给我抓回来!抓不回来,就提着头来见我!别想着活着回草原!”

  冰冷的话语像淬毒的匕首,扎进两人的心脏。巴丹吉和图勒尔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绝望,却只能咬着牙磕头:“是!末将遵命!”

  两人几乎是连滚带爬地退出将军府,刚拐过街角,就看到踏雪被牵了过来——那獒犬足有半人高,黑黄相间的皮毛油光水滑,一双琥珀色的眼睛透着凶光,喉咙里低吼着,铁链被它拽得“哗哗”作响。

  “走!去宝库!”巴丹吉翻身上马,图勒尔紧随其后,五百军士簇拥着他们,马蹄声踏碎了夜的寂静。

  而此时,城东的偏僻便门处,刘杰一行人正借着夜色潜行。

  嘎子——他们从大戎村落里救出来的少年,蹲在暗处指了指前方:“千夫长,就是这儿。平时就十五六个守卫,队长吉格听说只有武者五层。”

  刘杰勒住马缰,借着月光打量着那扇简陋的木门。门旁的火把忽明忽暗,几个守卫抱着长矛打盹,盔甲上的铁锈在火光下泛着暗红。宝库失窃的消息显然还没传到这儿,他们身上的大戎军装又做得逼真,远远看去,竟没引起半点怀疑。

  “都精神点!”刘杰低声吩咐,握紧了手中的长枪,“冲出去,别恋战!”

  队伍渐渐靠近,打盹的吉格懒洋洋地抬起头,打着哈欠挥了挥手:“站住!哪部分的?半夜来这儿捣什么乱?”他腰间的弯刀松松垮垮地挂着,眼里满是不耐烦——谁愿意大半夜守这鸟不拉屎的地方。

  见队伍没停,他干脆横身挡在最前面的刘杰马前:“说了站住!听不懂人话?”

  刘杰冷笑一声,眼底杀机骤起:“污了马哈!爷爷是大夏的刘杰!”

  话音未落,长枪已如毒蛇出洞,枪尖破风的锐响惊得吉格瞳孔骤缩,却只来得及发出“嗬”的一声,喉咙就被精准穿透。鲜血喷溅在刘杰的军装上,和他肩上临时绣的狼头徽章混在一起,显得格外讽刺。

  “杀!”

  “冲出去!”

  三十多人如猛虎下山,刀光剑影在夜色里交织。守卫们还没反应过来,就已倒在血泊中。刘杰一脚踹开木门,带头冲出绥安关,身后的马蹄声越来越远,只留下满地尸体和敞开的城门,在夜风中呜咽。

  绥安城内彻底乱了。

  上万大戎士兵挨家挨户地搜查,火把的光映红了半边天,呵斥声、哭喊声此起彼伏,连老鼠洞都被撬开来查看,却连贼人的影子都没找到。

  巴丹吉牵着踏雪赶到宝库时,那獒犬立刻狂躁起来,湿漉漉的鼻子在地上急促地翕动,喉咙里发出“呜呜”的低吼。下一刻,它猛地挣断铁链,如离弦之箭般向东窜去,铁链在地上拖出刺耳的声响。

  “是东边!”图勒尔眼前一亮,拔剑出鞘,“快!跟上!”

  巴丹吉拽着铁链紧随其后,心里却“咯噔”一下——东边?那片多是民居,最偏僻的……是城东的便门!

  “不好!”他失声喊道,“那边守卫最少!”

  图勒尔的脸瞬间白了:“难道有内鬼?他们怎么知道那儿是软肋?”

  “别废话了!加速!”

  一刻钟后,当他们赶到东便门,看到地上横七竖八的十几具尸体,以及那扇敞开的城门时,巴丹吉只觉得一股寒气从脚底直冲头顶。

  “尸体还温着!他们刚走没多久!”图勒尔翻身下马,手指探了探吉格的颈动脉,声音都在发抖,“追!快追!”

  只要能追上,或许还能将功赎罪!

  五百人的队伍立刻冲出城门,可刚走没多远,一阵狂沙突然卷来,砂砾打在脸上生疼,不少人被呛得直咳嗽。烈风呼啸着,连踏雪都焦躁地原地打转,鼻子嗅了半天,却没了方向。

  “该死的风!”图勒尔咒骂着,干脆翻身下马,趴在地上仔细查看。地上的马蹄印还很清晰,他指着北方:“往这边走了!快!”

  队伍在狂风中狂奔,两刻钟后,渐渐踏入草原的范围。秋末的草原一片枯黄,芨芨草被风吹得伏在地上,马蹄印落在草丛里,淡得几乎看不见。图勒尔不时让人下马辨认,走走停停,无形中与刘杰一行人拉开了距离。

  另一边,刘杰带着队伍已经向北奔了一个时辰。月光下,士兵们的脸都透着疲惫,马儿也开始喘粗气。

  “原地休息一刻钟!”刘杰勒住马,环顾四周——这里地势开阔,远处有几丛矮树,算是个不错的警戒点。

  “谢特,王德发!”

  “在!”两个精瘦的士兵立刻出列。

  “带两个人去前后侦查,三里内有动静立刻回报!”

  “是!”

  刘杰望着绥安关的方向,眉头紧锁。他希望这场风能再大些,把他们的踪迹彻底抹去。可他心里清楚,大戎的追兵绝不会善罢甘休,必须尽快赶到阿尔山与大力汇合,那里有预设的藏身点。

  一刻钟后,谢特等人回报:“千夫长,没发现异常。”

  “继续赶路!”刘杰翻身上马,看着士兵们疲惫的脸,心里叹了口气——他何尝不想让大家多歇会儿,可身后的追兵如附骨之疽,稍有松懈,就是全军覆没的下场。

  队伍走走停停,天亮时已深入草原百里。途中遇到几个只有十几户人的小部落,刘杰没让动手——他们现在最缺的是时间,不是麻烦。

  “下马休息,吃点东西!”朝阳爬上地平线,给枯黄的草原镀上一层金红,刘杰终于下令。

  士兵们纷纷瘫坐在地上,从怀里掏出干粮——大多是硬邦邦的麦饼,就着皮囊里的冷水啃着。

  “小刘。”赵德珠走了过来,他是刘杰刚入北关军时的什长,当年还救过他的命,此刻脸上满是凝重。

  “什长,怎么了?”刘杰递过去一块麦饼。

  赵德珠没接,压低声音道:“粮食不够了。”

  刘杰心里一沉:“怎么回事?出发时带的干粮够三十多人吃二十天的。”

  “一线山那边多了五十多个弟兄,他们身上的干粮顶多够两天。”赵德珠叹了口气,“昨天分给那些老乡的牛肉干,还是从咱们口粮里匀的……我算了算,剩下的最多够四天。”

  周围几个老兵听到这话,都停下了咀嚼,脸上露出焦虑。四天?这点粮食,别说赶到阿尔山,恐怕连走出这片草原都难。

  刘杰托着下巴,望着朝阳升起的方向,沉默了片刻。

  “什长,你说错了。”他忽然开口,声音平静得不像在说生死攸关的事,“我们不缺粮。”

  赵德珠一愣:“不缺?”

  刘杰站起身,张开双臂,迎着草原的风深吸一口气,声音陡然提高,传遍了整个队伍:“这片草原,就是我们的粮仓!”

  士兵们都抬起头,眼里满是疑惑。

  “大戎的骑兵能南下劫掠我们的村庄,抢我们的粮食、女人、牛羊,”刘杰的目光扫过每个人的脸,那些脸上有刀疤的、缺了耳朵的,大多是边关出身,对大戎的劫掠恨之入骨,“他们能做,我们为什么不能?”

  他猛地攥紧拳头,身上的杀气如实质般散开:“有句话说得好——寇可往,我亦可往!”

  “他们抢我们的,我们就‘零元购’他们的!”

  这话像火星点燃了枯草,士兵们的眼睛瞬间亮了。有个断了小指的老兵猛地一拍大腿:“对!去年我家被抢时,那些狗东西连我闺女的花布裙都没放过!这次该轮到他们了!”

  “千夫长说得对!抢他们的!”

  “让他们也尝尝没粮吃的滋味!”

  呼喊声此起彼伏,疲惫被愤怒取代,每个人的眼里都燃起了火焰。

  刘杰望着沸腾的队伍,嘴角勾起一抹冷冽的笑。他拔出腰间的长刀,指向北方:“前面三十里有个大部落,据嘎子说,他们刚从南下劫掠回来,粮仓堆得比山高。”

  “今天,咱们就去给他们‘拜年’!”

  长刀在朝阳下闪着寒光,映着三十多张年轻或沧桑的脸,在这片辽阔的草原上,奏响了复仇与生存的序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