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2章 我怎么会偷吃呢!-《穿越58:疯癫一家,神经的他!》

  “大哥二哥,我回来啦!”

  叶白露的声音响了起来,看来是跟着钱小芳放学回来了,丫头一回到门口就喊了起来,因为门被反锁了,免得被风吹得开合起来了。

  叶无病跑去开门,叶知秋正在炸着鸡架呢。至于其它的肉,翅膀和腿这些,自然要晚点才炸,免得不能吃个热乎,炸鸡就得吃热乎的才好吃。

  叶白露背着小书包,都不去堂屋了,因为她闻到了香味,推门跑了进来,就抱着叶知秋的腰问道:“大哥你在炸啥玩意啊?闻着可真香!”

  叶知秋好笑地说:“大馋丫头,今晚炸鸡吃,还有大肉包子当晚饭。”

  叶白露高兴道:“还是大哥好,只要大哥在家,我就能吃到好吃的!”

  “哼哼,那是自然!不过去到二伯那边,有更多好吃的哦,那边吃肉吃到腻,只要有钱啥肉都能天天吃呢。”

  “那也没有大哥做的好吃,我一想到要是跟着爹离开大哥,去一个陌生的地方,我就心里难过得很。”

  “嘿,还早着呢,等大哥把你大嫂娶回来了,你们才会去香港那边。你可别难过了,你们不在这边,我就能和你大嫂过二人世界,可不要太舒服了。”

  一边闲聊着,一边把鸡架炸好了,被砍成不大块的鸡架,馋得叶白露拿着一块吹着就要啃。

  家人陆续回来了,叶知秋让她们先把包子端回去吃着,他这才开始炸鸡。

  这玩意其实很简单,脆皮的关键是裹的粉出来的效果。对于会做的人,自己在家炸出来的味道,不比去快餐店里面的差!

  冯小梅在一旁看着,她还是对这些玩意好奇得很,毕竟她很少油炸东西。明明是裹着白色的粉,一炸出来就黄澄澄的,看着就很好吃。

  叶知秋拿了一条鸡胸肉的炸鸡条给她尝,她吃得连连点头称好吃。

  这玩意要想炸出来不柴,就得物理处理一下,把鸡胸肉用刀背打散纤维,这样腌制炸出来就不柴了。腌制也很关键,牛奶酸奶都行,再一点点的小苏打,和各种调料一起腌制,有这些玩意一起,加上纤维被打断,它想柴都难!

  把炸鸡炸好以后,冯小梅端着其中的鸡架和鸡柳条回到了饭桌,叶白露笑嘻嘻地说:“哦,太过分了,大嫂你一个人偷吃,居然不带上我!”

  冯小梅连忙回道:“没有,我怎么会偷吃呢!”

  只是她小嘴巴油汪汪的,这话不太让人信服,反而让大家哈哈笑了起来,让冯小梅都觉得有点奇怪了。

  大伙在笑啥?难道是自己回答得不够快,不够坚定吗?

  叶知秋端着炸鸡腿和鸡翅回来了,大家开始分了起来,一只鸡就两个大鸡腿,俩个琵琶腿,倒是能一人分一个的。

  叶天涯一边啃着琵琶腿,一边询问道:“老大,你准备啥时候回去上班?”

  叶知秋回道:“你甭管我,我准备休息一阵子再去上班。嘿嘿,只要我一天没有回去销掉请假,就可以一直不去上班。”

  王小兰好奇道:“儿子,你不是去了那边单位了么?他那边给你结算了任务,难道不会通知啤酒厂吗?”

  “嗐,不会的,我那边的单位和啤酒厂可没有对接的必要,倒是啤酒厂要有啥事儿,就有可能被我们单位介入去查。”

  这时候叶无病开口说:“大哥,明儿我准备去找同学玩,我带点家里的粗粮过去哈。”

  叶知秋问道:“咋啦?你同学家里情况不好?”

  “唉,他家里情况有点差,我看咱们家的粗粮杂粮挺多的,你又整天弄细粮回来,就寻思着拿点去给他。”

  “那你拿吧,不过不要说得多轻易,毕竟这时候粮食可没有多好倒腾。你就说是最近干活挣下来的,想着他比较需要,才带过来支援他。”

  “嘿嘿,肯定不能乱说,我准备说是花光积蓄在乡下换来的。帮人这种事情,帮一次就好了,毕竟没法一直帮他。”

  “老二你明白道理就好,救急不救穷,不是看不上穷的人,而是帮得多了容易变得理所当然了。”

  众人议论起这个事情,倒是没有人觉得叶无病想帮同学,有啥不对的。

  心地好从来都不是什么坏事,只要不是好到过分,变成大圣母了,就没有啥事儿。

  一顿晚饭吃完,大家都十分满足,王小兰和陈雨晴去洗碗了。冯小梅要烧水洗澡洗头,因为叶知秋带回来的风筒,她还没有用过呢。

  叶知秋想让她去澡堂子,她却不愿意去。这事还真不知道咋说,她不喜欢去澡堂子搓澡!

  可能还是不想面对生人的原因,尤其是澡堂子可没有啥私密可言。

  所以叶知秋弄了炉子,在厕所那边让温度起来一些,可别把她冻感冒了。

  其实擦洗的话,在屋里有暖气好一些,可她要洗头,那就没法在房间里面了。

  等水烧好以后,叶知秋还想去帮她洗头,结果被王小兰赶走了。

  真是的,夫妻一起洗个头有啥毛病吗?自己围裙都系好了,可不是要乱来,是真的帮忙洗头发呢…

  家里只有客厅有插座,所以冯小梅洗完出来后,叶托尼老师正式上线,拿风筒调成热风,就给她吹了起来。

  这风筒让家人特别稀罕,还能吹出热风,让他们觉得稀奇,一个个都要上手玩一下,所以冯小梅的头发是一群人帮她吹干的。

  叶天涯感觉这玩意很好,他笑着说:“有了这玩意,回到家里拿热风吹一吹,人都能更快缓回来,真是个不错的玩意。”

  叶知秋笑着解释道:“哈哈,在咱们这边冷才需要这玩意,在香港那边可没有这么冷。我在那边的时候,棉袄都不用穿,晚上也有十几度,白天最高都能上二十度了,和咱们这边差别太大了。”

  其实叶知秋想差了,香港的气温的确暖和,但也没有这么夸张。只不过他去的时候,刚好碰到天气好一些,不然气温一样低到七八度。

  看着好像和京城差距有点大,可那边是海边,空气湿润得很,被风一吹那水汽能钻透厚厚的棉袄,让人冻得不行,真没有他以为的那么舒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