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4章 热爱生命~~-《重生年代:我退婚村花捶爆丈母娘》

  “呼……”

  刘青山深吸了一口冷冽的空气。

  他想着,既然上天让他重生一回,既然他现在在这个文坛上已经有了一点小小的份量,成了别人口中的当红炸子鸡……

  那么,他是不是可以,也应该,发出一点声音?

  不是为了名利,也不是为了应付刘振云的约稿。

  而是真的想,用文字的力量,来开导一下这些迷茫、痛苦、在十字路口徘徊的年轻人们。

  给他们一点希望。

  给他们一点力量。

  告诉他们,风雨之后,终有彩虹。

  一首诗,在他的脑海中逐渐清晰起来。

  那不是他原创的。

  但他觉得,此时此刻,没有比这首诗更适合送给这个时代的了。

  那是一首在原来的时空中,曾经激励了无数人、温暖了无数人,被誉为“八九十年代青年精神圣经”的经典之作。

  “有点眉目了。”刘青山转过身,看着刘振云,嘴角露出了一抹自信的微笑。

  “啊?”

  刘振云大惊失色,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真……真的吗?”

  “这就……这就有了?”

  这才几分钟啊?从食堂走到这儿,满打满算不到十分钟!

  这也太快了吧?

  “灵感来了,挡都挡不住。”刘青山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哎呀我滴妈呀!”刘振云瞬间狂喜,激动得差点跳起来。

  他一把拉住刘青山,急声说道:“走走走!快!快回宿舍!”

  “趁热!趁热把它写下来!别让灵感跑了!”

  两人一路疾行,几乎是小跑着回到了308宿舍。

  宿舍里空无一人,李卫东他们几个估计还在外面晃荡。

  刘青山走到自己的桌前,坐下。

  刘振云那服务态度简直没得说,他手忙脚乱地帮刘青山摊开那个崭新的笔记本,又拧开钢笔帽,双手恭恭敬敬地递了过来。

  “青山兄,请!”那架势,跟伺候皇帝批奏折似的。

  刘青山接过钢笔,感受着笔杆的重量。他并未立刻下笔,而是闭上眼睛,沉思了片刻。

  他在回忆那首诗的每一个字,每一个标点。他在调整自己的情绪,试图将自己代入到原作者那种昂扬、豁达、充满生命力的心境之中。

  这首诗的原作者,叫王国真。

  在后世,他的诗虽然曾引起过争议,被某些学院派批评为浅显、鸡汤。但在那个特定的年代,在那个年轻人普遍迷茫、渴望指引的年代,老王的诗,就是一剂强心针,是一束穿透迷雾的光。

  他用最通俗易懂的语言,道出了最朴素、最有力的人生哲理。

  对于现在的何秋慧们,对于现在的刘振云们,他们不需要晦涩难懂的朦胧诗,不需要痛苦呻吟的伤痕文学。

  他们需要的,就是这种直指人心、温暖有力的鸡汤!

  刘青山猛地睁开眼睛,眸子里精光闪烁。

  下笔!

  笔尖触碰到粗糙的纸面,发出“沙沙”的摩擦声。墨蓝色的墨水,顺着笔尖流淌,化作一个个刚劲有力的汉字。

  刘振云站在旁边,屏住呼吸,大气都不敢出,伸长了脖子,眼珠子随着刘青山的笔尖移动。

  标题:《热爱生命》

  第一句: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

  刘振云心里“咯噔”一下。

  这起句……

  好直白!

  好大胆!

  现在的年轻人,谁不在想成功?

  谁不在想分配?

  谁不在想前途?

  可他竟然说,我不去想?

  第二句: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嘶——”

  刘振云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两句,像是一记重锤,狠狠地砸在了他的心坎上!

  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是啊!

  我们选择了上大学,选择了文学,选择了这条路,为什么还要去担心那些还没发生的风雨呢?

  走就是了!

  这是一种何等的决绝和洒脱!

  刘青山的笔没有停,继续向下流淌:我不去想能否赢得爱情,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勇敢地吐露真诚。

  刘振云的脸红了。

  这……

  这说的不就是自己吗?

  自己对郭见梅……

  这几句,简直写进了他的心窝子里!

  既然喜欢,那就勇敢去追啊!

  怕什么拒绝?

  怕什么流言?

  ——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看到这里,

  刘振云感觉自己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一股热血,在胸腔里激荡!

  背影!

  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这是何等的豪迈?!

  何等的孤勇?!

  这对于那些正处在迷茫中的回城知青,对于那些担心未来的大学生,是多么巨大的鼓舞!

  不管前路有多少寒风冷雨,只要认准了目标,就义无反顾地走下去!

  最后一段:

  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呼……”

  写完最后一个标点,刘青山长舒了一口气,把钢笔轻轻放在桌上。

  他转头看向刘振云。

  此时的刘振云,已经彻底呆住了。

  他死死地盯着纸上的那首诗,嘴唇微微颤抖,似乎在无声地诵读。

  一遍,两遍,三遍……

  他的眼神,从最初的震惊,慢慢变得炽热,最后充满了兴奋和激动。

  甚至,眼眶都有点微微发红。

  “好……好诗!”

  良久,刘振云才猛地抬起头,用一种近乎嘶吼的声音喊道:“青山兄!这诗……神了!真神了!”

  他激动得手舞足蹈,指着那张纸:“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这句,绝了!真的绝了!”

  “这简直就是写给我们这代人的宣言啊!”

  “太提气了!太带劲了!”

  “我刚才还在愁以后分不分配工作,还在愁这愁那……看了这首诗,我突然觉得,我愁个屁啊!”

  “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就是干!就是冲!”

  刘振云一把抓起那张稿纸,双手都在颤抖,视若珍宝。

  “青山兄!谢谢!太谢谢你了!”

  “这首诗……要是发在《未名湖》上,绝对能把咱们学校那些迷茫的家伙们,全都给震醒!”

  “见梅师妹……她要是看到这首诗,肯定也会爱死……哦不,是崇拜死你的!”

  刘青山看着他这副癫狂的样子,笑着摇了摇头。

  “行了,拿去吧。”

  “免得让你无言面对你的见梅师妹。”

  “得令!”

  刘振云小心翼翼地将稿纸折好,夹进自己的上衣兜里,然后冲着刘青山重重地抱拳一礼。

  “青山兄,大恩不言谢!”

  “您歇着!我这就去!我现在就去给见梅师妹送去!”

  “我要让她第一时间看到这首神作!”

  说完,刘振云像是一阵风一样,卷出了308宿舍。

  那急切的背影,仿佛真的是要去奔赴他的远方,只顾风雨兼程。

  宿舍里重新安静下来。

  刘青山靠在椅背上,看着窗外斑驳的树影。

  他希望这首《热爱生命》能通过《未名湖》,传遍燕园,甚至传向更远的地方。更希望它在这个寒冷的冬日里,点燃无数年轻人心中的火焰。

  自己改变不了历史大势,只能为此略尽绵薄之力了!

  至于最终效果如何,他不知道。

  就当,聊胜于无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