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文艺复兴-《救命,在末世和死对头绑定了生死》

  庞谢,77年生,南疆人。

  他3岁那年随父母去了湖北,机缘巧合下被武当一道长相中,带上山成了俗家弟子。

  他天资聪慧,根骨清奇,除了与师父师叔学习不同武术外,闲时还好读诗书。

  他最喜欢苏轼,其中《定风波·莫听穿林打叶声》和《念奴娇·赤壁怀古》是他的最爱。

  读多了,手痒难耐,就开始自己写。

  绞尽脑汁写下几首打油诗,毫无古诗词的韵律美,连平仄也不齐。

  于是他转变想法,开始写小说。

  写小说简单啊,有手就会写。

  十三岁的他,就写下了第一本书,也就是他的自传。

  虽说这个年纪写自传是一件相当可笑的事情,但还是洋洋洒洒两万字。

  这两万字,在他之后的人生成为了既羞耻却又弥足珍贵的存在。

  当然这已经是后话了。

  之后十八岁时,师父一句〔我已经没什么可以教给你了〕,他下了山。

  而后在武馆教人功夫,顺便学了些其他的格斗路数,打遍全市无敌手,自然狂了。

  期间结了婚,还未生子,以为日子就会这么下去。

  二十五那年,武馆门口有对夫妻吵架。

  男人单方面殴打他的妻子,眼见快要把那女人打死,他看不下去了。

  哪知失手打死了男方。

  获救的女人并不领情,反手将他告上法庭。

  他家财散尽,还是因故意伤害罪蹲了十五年牢子。

  转眼四十出狱,老婆受不了寂寞跟人跑了,他一无所有。

  不对,他还是有点东西。

  与牢友的切磋让他明白在当今社会,会些拳脚并不是什么好事。

  他痛定思痛,决定还是吃文学这碗饭算了。

  他筹谋许久,悬梁刺股,出狱后立马开始撰写网络小说,一天能码几万字。

  可惜三个月,颗粒无收。

  人总是要吃饭的。

  不得已,他又开始靠拳脚吃饭。

  到处去做短视频的武术指导(他自认为设计的动作不错,但演员打出来像是在跳广场舞),偶尔接几单滴滴打人。

  就这么浑浑噩噩的过下去。

  但他依旧没放弃网络小说这条道路,并且一直坚持到了,丧尸病毒爆发。

  世道完全不同了。

  他从未想过,马上就至知天命之年,却用一身本领在这世上游刃有余。

  要不怎么说乱世出英雄。

  世界沦陷后,虽然没人有空看小说,但他依旧热爱写作。

  他把自己的所有作品打印出来装订成书,随身携带,偶尔会翻出来看看,修改一番。

  既是品鉴,也是提升。

  他的选择是正确的,因为三个月后,电力系统就已崩坏。

  他的选择也是错误的,因为如果没有这么做,那个叫沈月白的小妮子就永远找不到翻盘点。

  但他现在已经无暇顾及那些事情了。

  “想学的话,我教你啊。

  傍晚来三楼找我们吧。”

  他试图说服自己不要相信那个狡猾的女魔头。

  但回想她叙述她自己与宋惊风的遭遇时,确实十分有节奏,娓娓道来,引人入胜。

  她是有几把刷子的。

  他倒是要听一听,她有何见解。

  傍晚时,他敲开了三楼的门。

  “庞师,这么叫您可以的吧,我没有嘲讽的意思,我们那对您这种年纪的人就是这么称呼。”

  再见两人已是干干净净,穿着整齐。

  宋小哥的伤口已经处理好了,肿块也消了下去,留下的这些淤青并未对他的美貌造成任何影响。

  沈月白则系着蓝色碎花罩裙,黑色的头发松散的编成辫子,从左侧肩膀耷拉下来,整个人相当温婉。

  如果不是刚才与其有过交锋,庞谢都要觉得这就是个普通的娇弱人妻。

  而她的话,庞谢已经听不出是明嘲还是暗讽,所以他干脆放弃了思考。

  他不回答,算是默认了这个称呼。

  沈月白让出身子,做了个邀请的动作:“

  “我们中国人交朋友,喜欢请人吃饭,庞师赏个脸吗?”

  请君入瓮,明摆的。

  但庞谢这老头很奇怪,他就喜欢单刀赴会。

  这才能彰显实力。

  但坐到桌前,看着那桌子色香味俱全的菜,他心里开始泛起了嘀咕。

  “老夫不喜欢玩猜猜猜,你有话就直说吧,反正我也斗不过你。”

  小老头侧头,一副〔不想玩了〕的表情。

  “别这样嘛庞师,刚才那是无奈之举,我仔细看了你的书,毒点很多呢。”

  沈月白十指交握抵在下巴,狐眼微微眯着。

  毒点,就是大家不喜欢的点。

  专业点来说,就是会导致读者流失的情节。

  一般来讲,在文笔尚可的情况下,一本爆文不一定没有一个毒点。

  但没有一个毒点的文章,评分确实不会太低。

  他好歹写了七八年网络小说,也不是本本扑街。

  偶有好的开头被签,编辑会追着指点。

  所以,他当然知道爆文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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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这就是你想教学老夫的,爆文的写法?”

  庞谢语气里充满着不屑。

  〔还以为你有什么惊人见解,不过也是陈腔滥调罢了。〕

  他已经想好怎么怼她一句。

  “不,我刚才大放厥词只是吸引老先生你上门而已,我觉得您的书写得很好,没什么可指点的。”

  “还以为你有什么……嗯呃啊?”

  庞谢有点惊掉下巴。

  “小说家都比较自我,比如金老写杨过断臂,小龙女失贞,虽然读者看得很不爽,但正符合天残地缺的基调。

  假如他当时没有坚持自我,那这部作品就失了很多韵味。”

  “……”

  小老头捋着胡子,品味着这段话。

  沈月白顿了顿:

  “说实话,我因为工作原因,以前写的东西就是得完全迎合大众。

  我很讨厌那样。

  如果书中的角色永远不会犯错,那不就代表他不会思考,没有意识?

  有瑕疵才是最完美的人物设计,您认同吗?”

  话说完时发现小老头闭上了眼,身体微微颤抖。

  “没什么……”庞谢擦了擦眼角:“相见恨晚,相见恨晚呐。”

  沈月白绽放出一个灿烂如晴日的笑容,将边上的回锅肉往前送去:

  “庞师,有空就上来,咱们一起探讨探讨?”

  庞谢眼睛滴溜一转,很给面子的夹了一筷子肉,胡子随着咀嚼的动作摇摇晃摇:

  “好了丫头,老夫认你这个朋友了。你说吧,如此大费周章,是想让老夫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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