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末·他和她-《救命,在末世和死对头绑定了生死》

  第174章 末·他和她

  我不在乎初吻亦或者初夜这种无聊的东西。

  时间地点,和谁,都无所谓。

  不过我一直以为对象会是李伯言。

  毕竟在我短暂的人生中,接触最多的男人就是他。

  但因为长期生活在一起,我对他已经失去了除家人之外的感觉,他对我应该也是如此。

  他一直以来都是个谦谦君子,我想大概也许在结婚的那天,才能看到他斯文败类的一面。

  而事实上,他刚满身湿气的从我背后冲过去。

  我呢,正与一个在下午才被我调查清楚背景的男人热吻。

  我很快意识到〔热吻〕这个描述非常之夸大其词。

  我对于接吻只有理论上的知识,而这个长相姣好的男人表现更是糟糕。

  所以当瞥到李伯言拐入里面时,我立马结束了这次一塌糊涂的初体验。

  接着,我拉着宋惊风冲到外面,在雨中叫上了计程车。

  司机问我们到哪里时,他还处于一脸懵逼的状态。

  “你住在哪里?”

  我用中国话问宋惊风。

  他有点呆愣:“啊?去我那里?”

  “不然我就让他送我们到最近的酒店,你来决定。”

  “不是,你不觉得有点太快了?”

  他现在的样子,和刚才抽烟的痞样完全不同。

  “如果觉得我轻浮,你别忘记我们刚刚已经算是私定了终身。”

  我满脑子的快点离开这里,全然没有思考其他合适的理由。

  于是就想顺着他的想法快速说服他。

  “我们是成年人,没有时间像初中生一样从互送情书开始。

  而且今晚建立实质性的关系会让我们的约定更为牢靠……”

  我突然想到什么,盯着他:

  “还是说,你是基佬?”

  “……”

  他目光一沉,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向司机报上了一个国际连锁酒店的名称。

  到达时,大概是凌晨两点。

  在酒店的电梯,还遇到了他一起出差的同事。

  同事刚喝酒回来,原本醉眼迷离,看到我俩时酒完全醒了,嘴巴惊得能塞下一个鸡蛋。

  他们审视我的目光让我感到不快,宋惊风也浑身不自在,刚到楼层,就快速拉我去了他的房间。

  我们来时没有拿伞,都淋湿了大半。

  我的体温很低,在他的建议下,我去洗了个热水澡。

  在我洗澡时,听到他叫了客房服务。

  我脑子里没有想太多事,也没有关于即将要发生之事的任何遐想。

  我始终认为性是最原始卑劣的欲望,但这种行为又是人类的最底层逻辑。

  如果能战胜性,那就超越了人类的繁殖本能。

  可惜实在太难。

  今晚是必要的,这个男人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要配合我解决这该死的本能,我需要验货。

  而且除了从聚会上打听到的一些咨询,我对他再无了解。

  我急需与他建立纽带,以防止他突然反悔,这会打乱我的计划。

  思考着,我吹干头发,裹着浴巾出了卫生间,看到前厅的矮桌放了很多高度酒。

  要靠酒精来缓解气氛,然后再开始交配这一任务吗?

  看来宋惊风这个人,比我想象的要更老练。

  他就靠坐在沙发上,但与在网咖的大佬坐姿略有不同,他搭着二郎腿,背却有些挺直。

  在看到我出来的那一刻,他纤长的手指捏紧又放松,明明随意的搭在膝盖上,却上移到了脸边。

  “你也去洗个澡,我认为干净是良好体验的一个必要条件。”

  我打开浴巾,完全不避讳的在他眼前换上他找出的男士短t。

  “那还用你说……”

  他扫了我一眼,嘴上嘟囔着,起身前往浴室。

  擦肩时,一股热浪迎面而来,他身上的温度高的不太正常。

  难道淋雨后发烧了?

  我还没有强硬到必须要一个发烧的病人配合我完成所谓的〔纽带〕。

  我偏着抬头想问他身体状况,却看到他耳朵连带下巴都红了一片。

  哦,看来先前那些坐怀不乱,都是装的。

  这是好事。

  虽然他对婚姻的忠贞度不在我的考量范围,但如果是个洁身自好的人,能替我省去很多麻烦。

  想着,浴室响起哗啦啦的水声。

  今天从早到晚都是疯狂的一天,我真的有点累了。

  刚才洗澡的水太热,我感觉有些脱水,随手拿了一瓶红酒,打开,喝了一口。

  然后窝在沙发里昏昏欲睡。

  我原本以为在他出来以后,就会干柴烈火,然后快速结束,随后我就能在柔软的大床上睡上一整晚。

  但他就与我保持着一米远的距离坐在沙发另一边,拘束的品着他那价格不菲的外国酒。

  “你不知道怎么开始吗?”

  我杵着下巴,歪头看他。

  他小噎了一口,抬起眼来有些气恼:“废话,我知道,是我越想越觉得你是仙人跳好不好。”

  “哦,是该警惕这个可能。”

  不知是酒精的作用,还是不再担心这里会被李伯言找到,我感觉很惬意。

  长夜漫漫,是可以和他,我即将的新婚丈夫聊一聊。

  我把手机解锁,把那几百个未接电话的界面拨开。

  把我的身份证,实验室证明,护照,DND的入会邀请函,甚至于如何打听他的聊天记录都丢给他看。

  他从起初的眉头紧锁,看到后面彻底舒展开来。

  气氛很放松,我不由得想多说点话。

  “宋惊风,你为什么改变主意了?”

  “我喜欢聪明人。”他简洁的回答。

  我们都沉默了一会。

  “是吧,往后你会发现,我不但聪明,还很阴暗。”

  他显然不太能理解我为什么会用这种词汇形容自己。

  “和过于愚蠢还有过于光辉的人相处起来都很累,对吧?”

  说着,我俯下身子,像一只优雅的波斯猫一样向他靠近。

  他不停吞咽着口水,欣长的睫毛扑簌着,像是两只受惊的蝴蝶。

  当我攀附到他身上时,我们身上的同一种香味交缠在一起,我感觉他的身体绷得像是一张弓。

  看来他不像是方才所说的知道怎么开始。

  可我也不知道。

  好吧,万事开头难,只要开始亲吻,剩下的,交给荷尔蒙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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