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秋收-《天灾逃荒:我过之处,寸草不生》

  “钐刀的价格比镰刀贵多了!”

  金掌柜抬头看了杜若一眼,连价格都没说,想来是料定了杜若买不起。

  杜若:“......”,来这这么久了,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

  怪不得这铺子这么冷清,想来这掌柜功不可没。

  “明珠,咱们上隔壁看看去!”

  没有理会金掌柜,杜若牵着女儿的手便走了。

  金掌柜这才注意到杜若摆放在门口的一堆农具,顿时暗道不好。

  他最近新纳了一房小妾,是刚逃荒来的闺女,便宜不说,还年轻貌美。

  昨夜里闹了一宿,他现在还迷糊着呢,刚在柜台里睡着了,都没注意谁进来了。

  他这也不是第一回了,反正门口有两个小子守着,也没人偷东西。

  若是早知道这妇人买了这么多农具,他肯定会热情一些的。

  当下挽留道:

  “是老朽迷糊了,有眼不识泰山,不知妹子要买什么农具?

  我老金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他虽是掌柜的,但是这铺子的东家另有其人。

  若是生意太差了,他也就没了用处。

  这差事还是他使了银钱、托了关系找的,可不能给丢了。

  “不必了,咱们小老百姓,可买不起这里的东西!”

  杜若无语的瞅了他一眼,便出门去了。

  若是现代的话,她非得去投诉这个掌柜不可。

  可惜这里是古代,连大户人家的门都进不去,投诉也就无从谈起了。

  如今秩序还没崩乱,她更不能打人,所以只能不了了之了。

  不过今天这事,她出去肯定会好好宣传的。

  转身进了隔壁的铺子,隔壁就正常多了,至少眼睛没有长在天上。

  杜若最后还是租了十把钐刀,租期为五天。

  ......

  买到东西的第二天,杜若便通知蔡婶子,让人来干活了。

  后头来的流民没分到什么地,家里人多的,根本用不了那么多人干活。

  所以哪怕是在秋收刚开始的时候,也能轻易的找到干活的人。

  杜若一共请了三十个人,割麦秆十五个人,打麦粒十五个人。

  打麦子的场所,就在新房的院子里,那些打麦粒的人,需要从田里用板车把麦秆运过来,统一脱粒。

  这些脱粒后的麦子,需要过一遍竹筛,然后扬在谷笪,也就是竹席上进行晾晒。

  这些麦子要晾晒至八成干,才好保存。

  若是现在就装进麻袋、或者谷桶里,很容易就发霉了。

  杜若让蔡婶子陪着明珠在院子里监工,看着这些人干活,防止偷懒和偷粮食。

  她自己则是在田埂上监督大伙采收。

  好在这里地势平坦,这些人的动态她都能看在眼里。

  三十亩地,她一半都用来种小麦了。

  这时候的粮食产量低,一亩地的小麦产量大概在120斤左右。

  15亩地,也就能收2000斤左右,实在不多。

  一个成年人,用钐刀的话,一天大概能采收2亩地。

  她请了15个人割麦秆,半天就把小麦割完了,只是还没完全脱粒。

  让明珠和蔡婶子继续监督那些人脱粒,杜若则带着割麦秆的15个人继续收旁边的杂粮和蔬菜。

  忙活了三天,才算把地里的东西都收完了。

  看着院子里堆积成山的粮食和蔬菜,杜若既高兴,又烦恼。

  高兴的是收获了这么多粮食,够娘俩吃好些年了,烦恼的是空间里装不了太多东西了。

  虽说能够放在二楼的储物房里,但是到底没有空间来得安全可靠。

  而且放在外面,还有储存的问题,很是麻烦。

  由于土地刚开荒,肥力不够,更没有化肥的加持,且这时候的种良比较差,产量比现代低许多。

  30亩地,种了15亩的小麦,收获大约2000斤带皮的麦子。

  如今麦子都在后院晾晒着,准备等晒干后装进麻袋里,放到二楼的储物房里去。

  未脱壳的麦子,可比面粉好保存多了。

  不过她得再去找一副石碾回来,后面需要吃的时候,再把麦子打成面粉。

  如今粮食多,等把空间全部装满后,她就不准备动空间里的存粮了。

  只把一些平日里吃的熟食放进去,当冰柜使用。

  毕竟空间的时间是静止的,放多久都成,而外面的食物是需要尽快吃掉的。

  麦子还好些,晾干后还能放个几年,但是蔬菜瓜果就得想法子保存了。

  种了5亩地的杂粮,其中粟(小米)、大豆、高粱的面积分别为2亩、2亩、1亩。

  由于土地刚开荒,肥力不够,更没有化肥的加持,且这时候的种粮比较差,产量并不高。

  只收获大约250斤的粟、200斤的大豆,还有100斤的高粱。

  这些杂粮也好保存,她也是准备放在外面的,毕竟空间里的主食已经非常多了。

  剩下的10亩地,全部是种蔬菜瓜果的。

  瓜果的产量,倒是比主粮高多了,毕竟水分多,个头大。

  大约收获了4000斤黄瓜、2000斤香瓜、冬瓜、3000丝瓜;

  每一样都挑拣着放一些到空间里,以后吃个新鲜,还放了一些到地窖里。

  剩下的除了黄瓜会腌制一些,冬瓜会制作一些冬瓜糖。

  其余的准备全部切片晒干,放进坛子里密封保存。

  可惜现在没有塑料袋,也没有真空机。

  好在东北的冬天非常冷,跟天然的大冰箱一样,倒是没那么容易长虫。

  收了斤白菜、1500斤菠菜、1500斤蕹菜(空心菜)、1500斤芹菜、2000斤莴笋、1000斤苋菜、500斤荠菜;

  也是同样的操作,除了放一些到空间里,其余的除了腌酸菜,就是全部晒成菜干 。

  还收了5000斤白萝卜、3000豆角、2000茄子、3000大蒜、3000生姜、2000小葱。

  除了放到空间,腌制酸豆角和酸萝卜,其余全部晒干。

  等把这些都处理好,已经过去十多天了。

  钐刀早在秋收结束的时候,杜若就还回去了。

  好在天公作美,今年秋收都没有下雨,让她把所有的东西都晒干了

  有来有往才是情分,若是单方面的付出,那这段关系是走不远的。

  不只是男女关系,其他的人际关系也同样适用。

  麻烦了姜格这么久,也多亏了姜格的庇护,娘俩才过这么久的安生日子。

  于情于理,她都应该有所表示。

  刚好今年收成好,她准备了一些东西粮食和蔬菜准备带去给姜格。

  五十斤带壳的麦子,用麻袋装着、一百斤白萝卜、一百斤白菜、三个大冬瓜,还有四五个甜瓜,这就是她准备的礼物。

  在这个年景里来说,是非常贵重的了。

  “杜姐,你说你过来就过来,还带这么多东西干啥?”

  看着板车上的东西,姜格惊讶的瞪大眼睛。

  “今年是个丰收年,我种了不少东西,带些来给你尝尝鲜!”

  杜若挥了挥手,不在意的说。

  若是没有姜格,她这房子能不能保住还另说呢。

  毕竟冯举人可是搭上了童将军那边的关系,若是换个别的父母官,可能真要给对方几分面子的。

  好在童将军跟王句也不太对付,作为王句手下的将领,姜格也不用太给童家面子。

  不然就是打了自家上司的脸了。

  “这也太多了!我一个人也吃不完的,给我留个一两斤的,其余的杜姐你就带回去吧!”

  姜格有些哭笑不得。

  他倒是明白杜姐的意思,随着流入辉山的大户人家越来越多,已经有不少人给他送东西了。

  他也不是什么青天大老爷,能收下的,都酌情收下了。

  毕竟吃大户嘛,也是官场心照不宣的规矩。

  这年头,只要别去迫害那些贫民,就算是好官啦!

  可先不说两人曾是同僚的身份,就说杜姐对他有救命之恩,他就不该收下这些东西。

  “没事,给你的你就收下!

  你手底下这么多人要养活呢,朝廷那边的军粮给的少不说,还老是拖欠。

  这么多人要吃饭呢,快收下吧!”

  杜若说着,就要把东西卸在院子里。

  “杜姐今年种了不少地,收成也好,这些你都是知道的,快收下吧!”

  “不收就是看不起杜姐!”

  见他还一个劲的推辞,杜若提高嗓门道。

  “那...那行吧!我就厚着脸皮收下了,杜姐若是有什么事,只管吩咐一声就是了!”

  姜格挠了挠头,有些腼腆道。

  “知晓啦!咱们麻烦你的还少吗?肯定不会客气的!”

  杜若一边搬着东西,一边笑着说。

  “你如今是彻底不回许家了?”

  听说姜格那个后母,后来又打着他的名义干了不少事,如今已经彻底跟许家决裂了。

  “不回去了!老头子也是个糊涂的,又偏心得厉害,眼里只有那两个后头生的,我回去也没什么意思!”

  姜格不在意的摆了摆手。

  “你能看开就行!”

  杜若也不知道说啥,这样的父母,不要也罢。

  “杜姐,要不留下吃个便饭再走吧?”

  见杜若送完东西就要走,姜格挽留道。

  “不吃了,你这也忙着去上差呢,就不打扰你了!”

  杜若说完,便带着明珠,推着板车走了。

  她是大清早过来的,就是为了少碰见些人。

  “那下回得闲了,再请杜姐过来吃顿饭,可不能推辞了!”

  “必不会推辞的!”

  从登记处的后衙出来,娘俩推着板车悠哉的走在大路上。

  见时间还早,今日又恰好是赶集的日子,娘俩便拐了个弯就往集市上去了。

  可能是秋收刚过去没多久,今年又不用交税,大家手头上宽裕了一些,集市上很是热闹。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集市上林林总总的摆了不少山货。

  有卖野菜的,像是常见的蒲公英、蕨菜、刺嫩芽......几乎每个野菜摊子上都有。

  有卖野果的,榛子、松子、五味子、沙棘果、野生蓝莓等;

  还有卖菌子的,榛蘑、猴头菇、元蘑、黑木耳、松茸等等。

  还有卖药材的、卖麻布的、卖家具的、卖草鞋的、卖干草做的衣服的......

  当然,这里靠近山林,自然也少不了卖皮毛的。

  有新鲜的皮毛,还有硝制好的干皮毛,还有已经做成的皮毛大衣。

  卖皮毛的旁边,就是卖肉类的,野鸡、野鸭、野猪、野狼、鹿,孢子......

  杜若挑挑拣拣,买了些鹿肉回去烤着吃。

  倒是有卖小鸡仔的,但是考虑到过冬问题,且自家的肉类也不是很缺、鸡圈也还没修好。

  杜若决定还是明年开春再养殖好了,今年冬天就闲放过自己。

  “阿娘,你看那边有卖小狗的,要不咱们也买一条吧?”

  明珠伸手指着那边卖小狗的老人,双眼亮晶晶看着杜若。

  “为什么想买小狗啊?”

  杜若低头看着女儿,这是明珠第一次对她提要求。

  之前逃荒路上,她们也路过不少城池,这丫头从来没说有什么想买的。

  “咱们两个人住那么大的院子,我想...想买一条小狗看家。

  而且咱们家现在也有粮食了,是能养得起的。

  阿娘,您看可以吗?”

  明珠小心翼翼的看着杜若,试图分析养狗的合理性。

  “真的只是这样吗?”

  杜若皱眉,这孩子还是太没有安全感了。

  可能是以前跟着原主太卑微了,所以不太敢表达自己的想法。

  “阿娘...不可以吗?

  若是这样......若是这样咱们不养就是了,女儿就是觉着养一条狗,还挺有用处的。”

  “你想养一条狗?对吗?”

  杜若看着她的眼睛问道。

  “我...我就是觉得......”

  明珠低下头去,手紧紧的拽着衣角,有些不知所措。

  “你不用觉得,你只需告诉阿娘,你想不想养就行了!”

  “我想养一只小狗!”

  这一回,明珠终于肯定的点了点头。

  “那咱们就买!往后若是有什么想法,想要什么东西,就直接跟阿娘说,明白吗?”

  杜若看着她的眼睛,鼓励道:

  “你是阿娘的孩子,是咱们家的一份子,要学会勇敢的表达自己的需求明白吗?”

  “若是阿娘不同意,你再想办法说服阿娘,而不是一开始就只考虑事情的利弊,明白吗?”

  “人是可以有自己的爱好和想法的,在合理范围内,阿娘都会最大程度的满足你的愿望!”

  “嗯嗯,阿娘,我知道了!”

  明珠用力的点了点头,声音里有着明显的哭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