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万里来投效,少年初入修罗-《重生三国:吕布,一戟破万法》

  营地的晨霜薄得像一层细盐,撒在黑土与车辙之间,踩上去轻轻一响。

  昨夜的大火已熄,锅沿还残着一圈油星,风一过,油星便像细小的鱼鳞闪一下又暗下去。军旗在灰白的天色里抽动,红底黑纹,像被谁握着心脏轻轻拧了一下。

  吕布站在中军的大桅旁,抬眼看一眼天。晨雾低,风往宛城的方向吹,他嗅到了城里飘出的柴草焦味与陈年的盐卤气息——一座城的胃口与脾气,早晨最诚实。手边的方天画戟倚在桅旁,戟刃经过夜里细致的抹拭,冷光敛着,并不耀眼,像一条养得很顺的铁蛇,蜷着身子睡。

  “主公,宛城有使。”张辽从雾里来,甲片上的水汽尚未散尽,鬓角的寒气在说话时一丝一丝地化开。他抱拳,手势干净利落,“旗下报,来者持白帛,称奉张绣将令,愿请议和。”

  “议和?”高顺步至,声音沉,像冬夜里压下去的太鼓,“昨夜还在箭上写字骂人,今日便议和。来得太快。”

  陈宫坐在侧边的矮几后,翻过一张竹简,又翻回去,手指在简面上轻轻一搭。“快,未必是诚。也未必不是诚。”他抬眼,“但快,必是有人在催——催他们做选择。”

  “谁在催?”吕布问,声音不高,像随手抛出一粒豆。

  “饷道、豪右、军心。”陈宫笑而不笑,“还有一个人——贾诩。”

  “哦?”吕布眉梢略挑。风从大桅缝里穿过,发出一声细细长长的啸,像在不耐烦地催他给个指令。他侧首去看画戟,戟刃上浮着他自己的影子,眼神被冷光切成两半,一半是刀,一半是风。“传令。让使者进来。文远,亲自盯着护送;高顺,陷阵营在外场挡他第二层护卫。公台,你与我同坐——看看这宛城,想拿什么价钱买命。”

  “诺。”

  使者来时,天色更亮了一阶。那人不过三十许,白袍外罩一件褐色的旧皮裘,肩背上有箭痕旧伤,走路时会不自觉地轻轻偏一下身。白帛在他手里,被汗渍浸出两道深色,帛头的系扣打得极稳。入帐,先是重重一礼,抬头时,眼神小心而直。

  “在下梁虞,奉宛城张将军之命,来请军门息兵。”他把白帛摊开,帛上写得利落简劲:开仓赈军、归还所掠民丁百户、献出粮台总簿副本、愿以城外三十里地作缓冲——言辞之恳切,倒像一户被战火吓破胆的老实人家,把家底一件件掀给你看,只求你不要把灶也掀了。

  “赈军?”高顺看一眼陈宫。陈宫将竹简收拢,目光贴着白帛的折痕走了一遍,轻轻摇头:“这不是城中豪族能出得起的笔迹,是军吏的手——笔道里全是赶路的气,字字像跑着写。有人很着急。”

  吕布伸手,指尖在白帛边沿摩挲了一下,粗绢的纤维刮过指腹,像野草的毛刺。他忽地笑了笑,“梁虞,张绣让你来,说了几个字?”

  梁虞一怔,神色微窘,“将军言:宛城愿息兵,不愿屠城。愿取义名,不求苟安。”

  “好字眼。”吕布不置可否,把白帛递还给他,“回去告诉你家将军:朕——”他顿了一下,换了个语气,“我吕奉先,不好杀无辜,更不好便宜。他若要义名,我便给他义名:开门、卸甲、保军。军中将吏大小不诛,三军按功收编,张绣仍为偏将,调河北路。至于城中豪右,梗化民粮而肥己者,借此一并清理——这份‘清单’,你们自己给我写。”

  梁虞猛地抬头,眼睛里有一种被人从背后推了一把的惊惶与热。“主公真肯留……将军真肯留我军?”

  “我留的是人心。”吕布的声音极静,像火上捞起的一块铁,外面黑,里面却透着红,“我屠城一次,宛城便只剩一堆石头;我收城一次,宛城便是我之城。去吧。”

  梁虞再拜,退出。但他出帐之时,帐外的风忽然变了个向,朝着营东带来一缕很淡的、若有若无的药香。陈宫眉心轻皱了一下——那味道他记得,是唐樱送来的香囊里压着的“七返白芷”的干香。吕飞站在稍远处的旗杆下练枪,少年人的背影干净凌厉,枪花吐吐纳纳,像一条银蛇反复游进游出,偶尔折成一个漂亮的三角,像天空下突然出现的一道干净符号。香囊绑在他腰侧,正被风轻轻拎起一点点边角。

  “奉先。”陈宫压低声音,“今日设局,需不需要……让他避一避?”

  “让他见见血。”吕布看着那少年的枪尖在雾里打出一串细碎的烛光,眼神里那半截锋芒短促地亮了一下,又沉下去。“与我在这世上活,早晚要过一回修罗场。既有香囊护着,要他学会在火里稳住呼吸。”

  “诺。”陈宫没有再劝。他知道吕布的狠从不是对别人开始的,而是先对自己与最亲近的人——这人把“活”的代价看得太清。

  午后,议和的场地选在营外三里的一处土冈。冈旁有一条被辎重车压得泥浪翻卷的窄道,车辙里积着昨夜的残冰;冈顶三株老榆,枝干向北,像三根半枯的笔。吕布不坐榻、不设帐,就着冈顶一块平石铺了一张黑毡,黑毡边缘被风掀起一丝,露出底下灰白的石面。石面上有许多刻痕,像曾经有谁拿着小刀在上头描过一场无聊的棋局。

  张辽先到,把场子过了两遍,手掌按着刀鞘走,脚步落处都是又冷又稳的铁声;高顺在冈下布陷阵营,半月形,叶尖朝外,隐约可见矛头一线银。吕飞受命执旗,为护仪之列的都尉,站在黑毡后方三步的地方,短甲、战靴、束发。唐樱给他缝的细密内衣贴着汗,暖而不湿;香囊下压着两根银针,用桑皮薄纸包着,纸角被他悄悄折了一个小角,像少年人私下的某种幸运物。

  宛城来者两人。一人是梁虞,另一人则换了一身衣着——青布宽袖,玄冠,腰间悬着一只葫芦,行礼、坐下皆整肃。他自报姓名:“贾诩,字文和。”

  陈宫眼尾轻挑了一下。贾诩抬眼时,目光从吕布肩侧斜过去,落在他背后三步——恰好落在吕飞的脚尖边。他的眼神很轻,很薄,像一根折断了的柳条轻轻拂过清水,连涟漪都不想留。

  “文和。”吕布开口,像与旧识寒暄,“宛城之败,皆你算计,我记着。但你来议和,也只你来才算数。”

  “主公抬爱。”贾诩微笑。那笑如同将水热到不烫口的温度,既不叫人舒服,也不叫人难受,“议和不为算计。主公若非要说算计——贾诩的算计,不过想替这城里的人换一条路。”

  “换路要付价钱。”吕布看着他,“说吧,你想替谁付?城中豪右?你们张将军?还是你自己?”

  “主公。”贾诩把葫芦解下,往旁一放,手背抵着膝头,“人都在我这葫芦里。谁先出来,凭主公的手气。”

  吕布笑了,笑声很淡,淡到像黑毡边那一丝被风掀起的布角,“我素来手气极好。”他说着话,手心却轻轻扣了扣黑毡底下的石面——一下、两下、一下重,两下轻。高顺在冈下忽地抬头,陷阵营的半月有一个缺口像鱼鳞一样顺下去,又轻轻回到原位。

  风更冷了。榆叶静不动,土冈下的草根却发出极细的簌簌声。吕飞握旗的手心出了汗,他把手往旗杆上再攥紧一分,指节在木纹上滑过,磨出极细的刺痛感。他将那刺痛当成自己心跳的节拍,一、二、三——稳住,稳住。他听见陈宫的嗓音还在不急不缓地同贾诩周旋:“人心多变,葫芦也会漏。文和,你葫芦的底漏在哪儿?”

  “漏在饷道、豪右与军心的交缝处。”贾诩不动声色,“所以我才来,把漏补一补。”

  “怎么补?”

  “用主公的名。”

  话音将落未落,榆树下一点白影忽地闪,白影下是一柄窄刃短刀,风从刀背上分开,发出一声细细的嘶。张辽几乎在同一瞬出刀,刀光与短刃在半空里“叮”地撞了一下,火星是黑的,像被风吸走的火。那白影被刀锋逼得一个踉跄,直扑向贾诩——却在贴近的那一瞬,被贾诩自己伸手按住了手腕。贾诩的手指细而白,按上去像一枚温吞的钉,一下,二下,第三下正按在搏动之处。白影的眼睛在那一瞬收缩,像河冰上被人用指尖轻轻划了一道裂,下一刻,整个人软下去,连哼都不哼一声。

  “叛将。”贾诩长叹,像毫不意外,又像深恶痛绝,“梁氏之支,贺家之婿,今晨还发誓要护城。腑肠翻了脸,竟来刺议之席。可笑,可悲。”

  吕飞握旗的手臂在此刻几乎是在自己不受控制地动——他刚才看见那短刀过来,贾诩不避、不闪,那是一种把生死当成一个试验用的小木块放在秤上称的冷。少年人的血在胸腔里“轰”的一涨,像有一串火星从横膈膜下跳上来,顺着喉咙滚出火气。他的脚尖向前挪了一寸,旗杆斜了一线。

  “稳。”吕布的声音从肩头后掠过来,轻轻落在他耳边,“旗,不可乱。你是我军心的杆,乱了,兵心即乱。记牢——修罗场里,第一个要稳住的,是自己的手。”

  吕飞咬了咬牙根,把旗杆扶直。风在旗面上轻轻打了个卷,卷起一角,又落下。他忽然明白了“杆”的意思,杆不伤人、也不救人,杆只要直立就已给了所有人一个方向。这方向是他撑着的。

  地上的白影被陷阵营围住。他喉唇内侧被张辽的刀锋擦破一点皮,渗了一点血,吐出来时,血泡上浮了一小星白沫,毒。高顺一步跨过去,用一根铁钩挑起那人的袖口,一包灰白的粉末从袖里滑出来,粉末遇风便散,一股极淡极淡的苦香一瞬间爬上人鼻——不像药,倒像久压的纸里爬出的霉气。陈宫目光一紧:“断魂沙。文和,”他看向贾诩,“你的人?”

  “不是。”贾诩摇头,“但用的,是我们张家军仓里的药。主公若要怪,怪我看人不清。但也请主公明鉴——我亲按其脉,以明心迹。”

  “够戏。”吕布淡淡一笑,目光掠过那包粉末,又掠回贾诩的葫芦,“这葫芦里,有几样东西是你自己也不晓得的。你有胆来我军门,便该知道——这修罗场不是刀枪所设,是人设。刀枪直,心弯。弯得过的人,活;弯不过的人,死。”

  他话锋一转,指向梁虞:“你回去复张绣:我给他三天。第一天,清军;第二天,清城;第三天,清己。三天后,要么他带着军印与兵册来投,要么我带着画戟去取。”

  梁虞再三叩首,退下。贾诩没有动,他把葫芦重新系回腰,眼角的笑意很薄,薄得像刀刃砍在新鲜的竹子上,发出一声清清脆脆的“啵”。

  “主公。”他起身,“今日之议,就此搁下。明日,再见。”

  “文和。”吕布唤住他,“你刚才说要用我的名补葫芦的漏。我的名不补漏,我的名只掀盖。葫芦里若是酒,掀了盖,香会更足;若是粪,掀了盖,臭也该让天下都闻见。”

  贾诩躬身一礼,袖摆一翻,退入风里。那风在榆树的枝叶间转了个弯,带走他衣袖上的一点点药香。

  回营的路上,吕飞一路沉默。他将旗杆交给旗下的旗手,自己悄悄落在队伍后边,手指掐着腰间的香囊,指腹下是绣线的凸起。那绣线粗糙,唐樱缝得并不“女工”,针脚太紧,紧得像她说话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