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收留了一个大帅哥儿-《替嫁男宠诗词风流群雄折腰》

  很久,玉临风不得不将殷飞推开。

  “再亲下去,要出不来气了!”

  “宝贝,我第一次知道,原来喜欢一个人,是如此的快活,如此的让人沉迷其中不愿自拔!”

  “行了,别肉麻了!”

  玉临风轻轻推他一下,从他怀里退出来,“对了,我昨天收的那个西方护卫呢?你让人把他领过来让我瞧瞧长什么样!”

  “还能长什么样,一定很丑很可怕!”

  殷飞随口便答,一边却走到朱楼栏杆旁,冲着下边的书童吩咐一声。

  玉临风跟在他身边,撇撇嘴说道:“那可不一定!就凭人家那一双极漂亮的蓝眼睛,长相再不咋样,也不会很丑了!”

  “你觉得蓝眼睛很漂亮吗?我怎么看着挺吓人的!”

  殷飞回过脸来,很不客气。

  玉临风哈哈一笑,再次伸手向上捏捏他脸。

  “你看起来像个正在吃醋的老男人!”

  “我是小男人……不对,我是大丈夫,不是老男人,我现在确实有点吃醋了,难道我的眼睛不漂亮吗?”

  玉临风听他脱口误用了“小男人”三字,忍不住哈哈笑出来,重新坐在阳台上,舒舒服服伸长腿。

  殷飞立刻挨着他坐下,伸手向前将他搂住。

  玉临风感觉靠在他身上挺舒服,便让他搂着。

  “宝贝,你还没有回答我,我的眼睛不漂亮吗?”

  “漂亮!”

  玉临风回过头,笑吟吟地看着他那双很俊俏的眼睛,禁不住微微一叹,“其实我觉得,我还是蛮幸运!”

  “为什么?”

  殷飞眉梢一挑。

  “因为在北狄国遇到了你呀!”

  玉临风用手指点一点他的胸口,“明明昨天才第一次见面,可是我能感受得到,你是真的把我当宝贝一样了!”

  “这可能就叫一见钟情吧!”

  殷飞嘿嘿一笑,一双亮亮的眼睛,居然闪动着无限深情。

  玉临风感觉自己都快被他蛊惑了,忙转过头来,重新靠进他怀里。

  “你刚才带回来的点心呢?我尝尝好不好吃!”

  殷飞立刻答应,打开放在一边的纸包,将里边的点心拿出一块,直接喂到玉临风嘴边。

  玉临风张嘴咬了一口,感觉确实挺美味。

  “对了,明天的文武大赛是怎么回事?”

  玉临风舒舒服服靠在殷飞怀里,一边吃着殷飞喂过来的点心,一边又问。

  殷飞说道:“其实就是文臣子弟跟武勋子弟间的比试!你知道不管哪个国家哪个朝代,文臣武将都是对头,咱们北狄国也一样!

  所以咱们北狄国每年春秋两季,都会举办文武大赛,参赛人员就是文臣子弟跟武勋子弟了!”

  “比什么呀,怎么还能让我去?”

  “就是比君子六艺呀!礼、乐、射、御、书、数这六项!礼其实就是辩论,乐自然就是吹拉弹唱了!

  射不是指射箭,因为射箭那些文臣子弟肯定不行,所以射是指投壶。

  御不好比,所以就相互出对联,对对子。也可以出字谜,怎么难为对方怎么来。

  书就是写诗写词了。数则不用我解释,肯定是统筹算数了。

  我们武勋世家的子弟,除了射这一项,其他哪能比得过文臣子弟呀!

  所以双方约定,武勋子弟可以带上自己的男宠甚至是妻妾一同参赛,反之文臣子弟也一样。

  但那些文臣子弟都是假惺惺的货色,不好意思带男宠,顶多就是带着自己有文采的妻妾参赛。”

  玉临风早就知道北狄国风气很开放,却没想到会开放到这个程度。

  像这种公开的大型活动,不仅能够带着男宠参赛,居然连自己家里有文采的妻妾都可以参赛。

  “那很多没成亲的女子,可能也有很高的文采,能不能参赛?”

  “也可以!”

  殷飞直接回答,“比如我小妹殷婉怡文采就比我好多了,今年春季的文武大赛,我就带着我小妹去参加了!

  但她的文采比那些文臣子弟还是差了些,基本轮不到她出手,她去也就是看个热闹!”

  两人搂抱在一起闲谈聊天,感觉真的很舒服。

  殷飞固然甜蜜蜜美滋滋的,玉临风心里,都有那么一个念头冒出来:倘若他真的嫁给殷飞做男妾甚至是做男妻,殷飞会一直对他这么好,一直这么粘着他么?

  ——只怕很不确定!

  毕竟男人多数都是喜新厌旧的,一旦没有新鲜感了,就会去找新的刺激。

  所以男人们才会三妻四妾。

  娶不了三妻四妾,就在家里一个接一个养男宠。

  所以他玉临风,绝对不能让自己走到“人老珠黄”被抛弃的那一步。

  他也是男人,而且比这个世上绝大多数男人都更加有才华有谋略,根本没必要依附任何男人而活着。

  玉临风心中只是经历短暂的动摇,很快又重新坚定下来。

  正好书童引着一个大高个儿的男人,小心翼翼走上朱楼。

  确实很高大,目测比殷飞还要更高一点,至少超过了一米九。

  而他的那张脸——

  玉临风感觉自个儿快要晕死了!

  他看见殷飞的时候,第一个念头居然是想到了白马银枪赵子龙。

  如今看到这个白种男子,玉临风第一时间想到的,居然是已经退休的某个队长。

  他也有一头暗金色或者说亚麻色的头发,同色的眉毛和胡须。

  昨天他一张脸肮脏邋遢胡须纠结,今天脸上却干干净净。

  就连胡须也被剪掉,只剩下短短的一层胡茬留在下巴上,倒给他增添了更多的雄性气息。

  再加上一双无比清澈的湛蓝眼睛,整体之俊美英朗,绝不会在殷飞之下。

  只可惜他仅仅是一张脸有点像某个队长,身材却显得瘦削很多。

  一身北狄国特有的窄袖长衣,穿在他身上略显空荡。

  但不能说他身体孱弱,毕竟在狄京城的几个月,他受尽了屈辱与折磨,他能熬到现在没死,已经算是非常强壮了。

  一眼看到靠在殷飞怀里的玉临风,迪克森蓝色的眼睛微微闪动了一下,立刻向前紧走两步,依旧单膝跪地,一手放在心脏的位置,恭恭敬敬道出一个英文称呼。

  玉临风微微一愣。

  因为迪克森喊的不是“主人”,也不是“少爷公子”一类,而是“我的天使”。

  “为什么称我是天使?”

  玉临风含笑一问。

  迪克森抬起脸来,蓝色的眼睛流露出无比的真诚。

  “因为您像天使一样,感受到了我的苦难,所以从天上下来拯救我了!”

  玉临风笑了起来,无所谓地点一点头。

  “行,你爱怎么称呼就怎么称呼吧!”

  “你在跟他说什么?瞧你一脸很开心的样子!”

  殷飞酸溜溜地来一句。

  他是真的吃醋了,原以为那个“蓝目怪”凶神恶煞丑陋不堪,没想到洗干净了剪掉胡子,居然——

  那双蓝眼睛殷飞看着依旧很怪异,所以他不愿用“英俊”俩字来形容。

  可即便是他殷飞,也无法昧着良心说这家伙长得很狰狞很难看。

  一想到这家伙成了玉临风的亲随护卫,日后就可以正大光明天天跟着玉临风,殷飞心里就不是滋味。

  “他说我是天使,从天上下来拯救他了!”

  玉临风呵呵一笑,又跟殷飞解释一句,“他们嘴里的天使,就跟我们说仙子差不多!只不过仙子一般是指女子,但天使可以是男人,也可以是女人!”

  “他倒是挺会拍马屁的!”

  殷飞酸溜溜地再来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