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真的投胎到了一个好人家-《穿书吃瓜看戏,我被大首长宠上天》

  狗蛋踮着脚尖趴在小床栏杆上,黑葡萄似的眼睛瞪的溜圆,伸出小手指想碰又不敢碰。

  “哇!小宝宝和中锋哥哥一模一样,连皱眉毛的样子都像!”

  林仓俯身细看,老人粗糙的手指悬在婴儿脸蛋上方,轻轻比划着。

  “这鼻子,这嘴巴......跟中锋真的很像。”

  赵桂花抹着眼角。

  “最像囡囡!”

  此话一出,所有人都看着她。

  狗蛋仰着脸,满是不可思议。

  “赵奶奶,不像,宝宝一点都不像可可姐姐,你眼睛出问题了。”

  “你这小鬼!”

  赵桂花忍不住翻白眼。

  “哈哈哈!”

  众人忍不住哈哈大笑。

  陈志站在一旁,目光在周老爷子和小家伙之间来回游移,他从未见过这位铁血老将如此开怀。

  “瞧瞧这小霸王!”

  周老爷子满脸笑意,骄傲指着曾孙四仰八叉的睡姿。

  “睡觉都要占大半张床,标准的周家人做派!”

  林可看着家人,倚在床头轻笑。

  “爷爷奶奶,外公,爸爸妈妈,宝宝大名叫周兴远,小名大宝。”

  周老爷子得意挺着胸膛。

  “亲家,宝宝大名是我起的!兴盛长远,将来是要做大事的!”

  林仓不停点头。

  周老爷子可是大人物,宝宝的名字起的也是真好!

  小家伙被一群人围着,本来他还淡定装睡,但是听着大家的夸奖,话里话外都是对他满满的爱。

  他想看看这些爱他的人,长的什么样?

  睁开眼,小家伙愣住了!

  外公几人怎么穿的比上辈子修真界的乞丐还要破?

  “呀呀呀?”

  这......这是什么粗布麻衣?

  林仓洗的发白的蓝布中山装肘部打着补丁,赵桂花的碎花上衣也是旧的,陈志也是穿着一件旧军装,袖口都磨出了毛边。

  林富贵......陈美丽......狗蛋更是穿着件明显大两号的旧衣,虽然没有补丁,但袖口还沾着泥点子。

  “呀呀?”

  难道妈妈的娘家很穷的吗?

  看到周老爷子,小家伙总算松了口气。

  太爷爷穿的还好些,和爸爸的一样,好像叫军装,不过太爷爷上衣的是四个尖角贴袋,铜质八一纽扣......爸爸的是四个贴袋,普通金属纽扣......

  看来太爷爷的级别比爸爸高多了,难怪太爷爷可以给他买那什么珍贵的奶粉。

  尽管如此,小家伙还是觉得家里太穷了,比前世普通人家都差远了。

  “呀呀!”

  我不会嫌弃你们!

  周老爷子看着小家伙灵动的眼神,活泼的样子,笑呵呵俯身抱起他。

  “大宝,你是第一次见到太爷爷,非常高兴是吗?”

  小家伙下意识抓住老人胸前的勋章,入手沉甸甸的质感让他一怔。

  这?

  这看似普通的金属,竟蕴含着一股肃杀之气!

  还有厚厚的功德!

  “呀?”

  这东西居然有这么多功德?

  太爷爷干了什么?

  小家伙努力仰着脸,看着周老爷子,眼睛瞪大。

  “啊~~”

  太爷爷居然是一位杀神,身上杀气......功德浓厚......

  太爷爷肯定杀了很多人,也做了很多好事,不然,这方世界怎么会给与他那么多功德?

  小家伙不知道,周老爷子一辈子,可是经历过晚清末年的残酷,见证......中华民国成立......国共对峙,参加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新中国成立......

  这可是一位铁血大将!

  在小家伙愣神的时候,赵桂花粗糙的手指轻抚他的小脸蛋。

  “咱们大宝又可爱又聪明,还那么英俊,长大后啊,肯定很多女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