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不要脸的狐狸精,勾引我女人-《开局休夫嫌我穷我赘新夫你哭什么》

  环顾四周并没有王大花的身影,只有端着鸡汤的沈昼,鸡汤的香气不断在鼻尖萦绕,馋的他一个劲咽口水。

  沈昼露出温和的笑,似人畜无害的小羊。

  “这个是妻主让我送过来的。”

  “你就是墨妹的新夫郎吗?”

  王氏震惊的打量着他,貌若温玉,清风拂月,如春风一般,是个温婉的人儿,想必是个能好好过日子的。

  沈昼微笑着点了点头,毫不吝啬的夸奖。

  “正是,都说王大婶子的郎君长得貌美,如今一见果真如此。”

  王氏害羞的低下头,他骨架小,皮肤白皙,让人一见倾心,确实是个难得的美人坯子,只是身子骨弱,什么活都干不了。

  “什么貌美不貌美的,长得漂亮又不能当饭吃。”

  他常常因为帮不到妻主而感到愧疚,妻主是个极好的人,不嫌弃自己,还养着自己和孩子。

  自己还不争气,不能为妻主生下女娃。

  咽了咽口水,虽然自己馋得不行,还是咬牙拒绝。

  “这鸡汤我不能喝,无功不受禄,你还是给我妻主吧!她累了一整天了,应该补补。”

  沈昼放在桌子上,扶住王氏。

  “这就是王大婶子特意叮嘱的,你怀着身孕呢?一定要多补补!”

  王氏面露担忧,不禁挤出泪来。

  “万一又是男胎,这鸡汤不就白费了吗?”

  沈昼不经意间握住王氏的手,给他把了脉,便知晓了孩子的性别。

  大声道:“不浪费!”

  意识到自己说错话,垂下眸子,小声道。

  “嗯……我是说,你一定会心想事成的!”

  在沈昼软磨硬泡下,王氏才接受了这碗鸡汤。

  在沈昼临走时,从床头处翻出一个青色的酸果子。

  塞到沈昼手中,脸上露出一抹奇怪的笑。

  “给你这个拿回去吃!吃了后保证你妻主对你欲罢不能。”

  “啊这……。”

  沈昼起先还不懂,在王氏做了一个手势后,一瞬间脸全红了,如同煮熟了一般,感觉这颗酸果子烫手的很。

  脑海中闪过这颗果子吃进去的场景,……怎会如此淫乱?

  犹犹豫豫,还是将这果子收入衣袖,逃跑似的走开了。

  待他离开,王氏将鸡腿小心翼翼夹出。

  口中喃喃道:“这么好的肉,必须留给当家的吃。”

  自己则小口小口品尝着鸡汤的味道,脸上露出幸福的神情。

  月色如水、凉风习习。

  古人云,春寒料峭,微冷,最难将息。

  江遇身上只披着一件单薄的外衫,微风一吹,唇色惨白。

  他腿伤极其严重,皮开肉绽,皮肉与布料粘连着,格外吓人,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狼狈不堪。

  “走快点!你人死了?!”

  蒋明月没有好气的催促着。

  “不就是打了你一下,腿又没断,用的着这么矫情?”

  江遇没有说话,怨恨的看向她,就似乎在看一个负心人。

  她好歹是书生,居然没有一点书生的气魄,是我看走了眼,竟然想她是能托付终身的人,等我回到墨初白身边后,一定要让你后悔。

  他暗暗想着,心下发誓,再也不会和这个负心人牵连。

  “你应该知道见到墨初白要做什么了吧!如果你不能给我换来鸡肉,我就把你吊起来打死。”

  “知……知道。”

  江遇瑟缩着身体,像个鹌鹑,完全没有了之前趾高气昂的模样。

  呵,别说是鸡肉,就算十只鸡墨初白也会来换自己的,只要自己表现的可怜一些。

  铁锅里的鸡汤见底,鸡肉一扫而光,只剩下骨架,在座的几人吃的肚子溜圆,满足的靠在栏杆上。

  “好久,没有吃的这么舒服了,墨妹子啊从今起我就是你的人了,你要是有需要帮忙的,尽管找我!”

  旁边的村民面色一僵。

  嘿?她说的都是我的词啊?她说了我应该说什么?

  有了!

  抱拳:“俺也一样!”

  “大家客气了,是你们先帮我在先,如果不是你们帮忙,估计这些东西我也讨不回来,请你们吃顿饭,应该的。”

  墨初白感动的稀里哗啦,世上还是好人多啊!

  转头看向一旁安安静静的沈昼,他皮肤白皙,脸上的红痕清晰可见,还略有些肿胀。

  关切道:“沈昼,脸还疼吗?”

  沈昼眼睛亮了起来,感觉心里暖暖的,撩了撩鬓边的碎发,含羞一笑。

  “多谢妻主关心,已经好多了。”

  递给沈昼一枚鸡蛋。

  “诺,我听说用鸡蛋敷一敷会好的快点。”

  墨初白将这枚蛋煮熟之后,一直放在怀中揣着,身上都烫出一个红印子。

  “啊!你揣在怀里!烫坏了吧!”

  沈昼变得慌乱,毛手毛脚的去扒拉墨初白的衣服。

  墨初白立马将自己裹的紧紧的。

  连连摇头“没有!没有!”

  村民打趣道。

  “欧呦!小郎君就这么迫不及待想得到妻主宠爱?现在可不行,晚上还长,你有时间缠着你妻主!”

  沈昼感觉周围的温度越来越高,好热……。

  “你们……你们在说什么啊!”

  墨初白将自家夫郎护住。

  “诸位不要打趣他了,他胆子小,别吓坏了。”

  众人知道墨初白护夫的性子,便没有再多说什么?只留下捂着脸,头上冒烟的沈昼。

  还未靠近院子,便闻到一股肉香,让原本饥饿的腹部发出剧烈的抗议。

  是肉!好饿啊!

  一天没有吃东西的江遇,肚子难受个不行,脚步不由加快。

  走近些,他呆住了,脸上带着几分皲裂,一个陌生且貌美的男子紧紧依偎着墨初白,他比自己更年轻,更漂亮。

  墨初白居然背叛自己?她找了其他男人。

  羞愤、怨毒、不甘,一切复杂的情绪涌动。

  崩溃大叫起来:“墨初白!他是谁?他是谁?你居然背着我找男人?!”

  随即咬牙切齿的盯着沈昼,似乎在看什么仇人。

  “贱男人!不要脸的狐狸精,你居然勾引我的女人!”

  沈昼抱着墨初白的胳膊,露出一抹挑衅的笑,手中不经意露出那枚鸡蛋,似乎是在炫耀。

  这应该就是妻主的前任夫郎吧!看起来并没有什么竞争力嘛,又老又丑,脾气这样差劲,难怪妻主不喜。

  江遇虽然是美人坯子,但在沈昼面前黯然失色了,不过是一个模样好点的普通人。

  躲在墨初白身后,茶里茶气:“大叔,你在说什么呀?妻主怎么可能会看上你这个年老色衰的老男人呢?”

  眼底嘲讽:“大叔看起来已经有三十了吧!妻主不过二十出头的年纪,我的天!你莫非要老牛吃嫩草!”

  江遇只有二十六的年纪,却被说成三十岁,对于自尊心强的他,无疑是极大的打击。

  并且这个不知从何处来的贱男人居然叫她妻主,当即恼羞成怒,理直气壮命令道。

  “墨初白,我命令你,你立刻把这个不要脸的贱男人赶出去,否则你这辈子都别想让我原谅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