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采气,吾家麒麟儿-《我以抄经得长生,一字一句皆神通》

  药力在四肢百骸间流淌,最终百川归海,尽数汇入丹田。

  继而伴随着药力被一点点吸纳、炼化。

  陈安能清晰的感觉到,自己丹田气海当中的内息,已经充盈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程度。

  满而不溢,浑厚奔腾。

  思绪一动,便知是火候到了。

  当即也不再犹豫,按照师傅白云道人传授的法门开始运转周天。

  内息自丹田而起,循督脉上行。

  过尾闾、闯夹脊、通玉枕,直抵百会。

  复又下行,沿任脉归于丹田。

  一呼一吸,一圈一环。

  原本还需要靠心神来引导的周天运转,此刻好似已经变成了一种身体的本能。

  而内里的内息则是在这条圆融无碍的“河道”中,流淌得越来越快,越来越急。

  陈安像是忘记了时间,更也忽略了自身的存在。

  整个人的心神都完全沉浸在了这种奇妙的循环内里。

  于冥冥当中,追索着那一点虚无缥缈的先天造化之气。

  不知过去了多久。

  周天也不知运转了多少遍,内息的积蓄与凝练都达到了某种他所能承受的极限之时。

  陈安忽然脑海中灵光一闪。

  随后就感觉到在自己那片混沌的意识深处。

  仿佛是有一道微弱,且不同之前任何肉眼所见的“光”亮了起来。

  那光——

  虚无、暗淡,却又真实存在。

  仿佛是开天辟地前的第一缕光。

  实则,却是婴孩未出生时蕴在体内的一点先天之气。

  伴随着红尘浊气污染而自动隐匿,却又在此时被陈安再度追索而出。

  “摄!”

  心头一动,福至心灵。

  陈安观想自己的全部精神,将其化作一只无形的大手。

  继而朝着那缕虚幻的光芒,悍然抓去。

  嗡——!

  好似有洪钟大吕在脑海里炸响。

  那点先天之气极其顺利的被他成功采撷入手。

  然后顺着一股玄妙的联系,瞬间坠入了丹田里内息所化的小湖泊当中。

  下一刻,石破天惊!

  原本还算温顺的内息在接触到这点先天之气的瞬间,陡然就变得躁动起来。

  阴阳交汇,龙虎相争。

  整个身体仿若是化作了一具磨盘。

  所有的内息被一点点碾碎,融入那点气机当中。

  整个过程痛苦无比,却又带着一种浑然新生的快感。

  陈安定住心神不动。

  默默引导内息化入其中。

  几个月来修行所得如流水,哗啦啦消失不见。

  小半个时辰之后。

  原本丹田里的内息不见,化作一缕不过发丝粗细,但却无比凝实散发着淡淡金芒气机。

  真气!

  陈安缓缓睁开双眸,内里有一道金芒闪过。

  调动运转那一缕真气流转脉络,细细体味两者间的不同。

  如果把内息比作“气”,是水蒸气,那它就是看似浩瀚,实则松散。

  那这真气便是“液”,是水银,看似微小,但内里却蕴含着与之截然不同的能量密度与灵性。

  “总算是...成了。”

  他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脸上却并无太多喜色,反而多了一丝感慨。

  若无“五灵丹”这等丹药帮助,光是积蓄内息这一步,怕是不知要耗费多少苦劳。

  而之后采撷“先天一气”这一步,更是需要莫大的机缘与悟性。

  若非是他经过神通抄写书册,最近得以不断强化精元。

  今日能够一下而成,却也难说。

  难怪当今修行没落,灵机十不存一、天地末法是一原由。

  但很难说没有这条路实在是太难、太长,叫人看不到尽头了。

  念头一转,陈安再度试验起之前从那卷先秦竹简上所得的三门术法。

  并起手指,将体内唯一的一缕真气调动起来,汇于指尖。

  心头默念法诀。

  “——云来!”

  话音方落。

  就看到他指尖前方的空气当中,居然是凭空生出了一小片肉眼可见,且氤氲不散的朦朦云雾。

  成了!

  陈安心头一喜。

  可紧接着,他就感觉到丹田一阵空虚。

  那好不容易方才炼化出来的第一缕真气,竟然已经消耗的干干净净。

  他悠悠一叹,心中感慨。

  想要做到传说中那般乘云驾雾,却也不知又是何年何月方能得成了。

  好在陈安能够感觉的到,伴随着小周天的自行运转。

  新的真气正在一点点的缓慢恢复,并不需要漫长时间的打坐调息。

  不然这修行,可就当真是要叫人绝望了。

  “作坊还是得尽快投产,产出大量物美价廉的纸张。”

  “前期先靠着钱公公的渠道打开那些豪门富户的高端市场,赚取钱财,供我修行。”

  “至于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

  陈安彻底定下了心思。

  不是他不想走薄利多销的路子。

  可在眼下这个年代,能消日常费得起大量纸张的,也只有那些城里的大户人家了。

  小民寡户,能读书就应不易。

  寻常练字哪里不能练,又如何舍得浪费珍贵的纸张?

  思绪落下,陈安缓缓起身。

  推门而出。

  ......

  另一边。

  汴京城外十余里,官道旁的一处驿站。

  几辆风尘仆仆的马车缓缓停下,车上的人下来歇脚。

  为首一位头发花白,却精神异常矍铄的老太太,在一中年妇人的搀扶下走下马车。

  站定在地,视线遥遥望着远处那座雄伟都城的轮廓。

  紧绷了一路的神经,终于是在此刻懈了下来。

  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可算是到了。”

  妇人脸上亦是满满的后怕和庆幸,拍着胸口道:

  “是啊,母亲。这一路行来的所见所闻,当真是吓人。”

  “如今到了这天子脚下,总归算是能安稳下来了。”

  只不过说着说着,就又忍不住担忧起来。

  “就是不知安哥儿他现在如何了,一个人在这偌大的京城里生活,哪里落脚,吃穿用度是否得体合心......”

  李老太太闻言,却是笑着瞥了她一眼。

  “你们就是瞎操心!”

  “男子汉大丈夫,就是要出来闯一闯的。”

  “放心就好了,我那大孙子不是个没成算的,他既然能高中探花,便自有他的本事。”

  拍了拍妇人的手,一片淡定底气。

  “况且,不还是有老身在?”

  “虽说这些年里也没积攒下什么财货,但早年你父亲留下的一些家底还在。”

  “等到了京城,便寻个牙行买处妥当的院落安置下来,却也足够了。”

  妇人这才放下心来,连连点头。

  转过头,便瞧见一个十多岁的锦衣少年正满脸好奇的站在后面的林子边缘,向里打量。

  脸一板,手叉腰:

  “二郎,莫要乱跑!”

  “小心林子里有野狼,把你叼了去!”

  少年闻言,转过头朝她做了个鬼脸。

  却也没当做耳旁风,一步三回头的小跑回来。

  驿站里,一行人休息了片刻。

  便复又上了车。

  朝着那繁华东京,缓缓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