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勤俭持家的好媳妇-《重回九零,带着青梅读大学》

  堂屋房子只有两间,外面是客厅,里面是卧室。

  沈麦麦先把今天买来的锅碗瓢盆、瓶瓶罐罐摆放在了客厅桌子上。

  但又觉得在客厅里摆放这些东西,不美观。

  乱糟糟的,说不定还会影响陈长河学习、写作。

  于是她又把东西拿到卧室里,摆放在了卧室里的那张桌子上。

  这样,用的时候虽然会稍微麻烦点,需要进进出出地拿东西。

  但胜在客厅干净整洁、美观大方,看着就令人舒心。

  忙完这些,她就无事可做了。

  在家里的时候,她和父母每天凌晨三四点钟就要起床做豆腐。

  所以,吃过晚饭后,七八点钟就会休息。

  如果按照家里的作息,她早就进入梦乡了。

  但此时的她,并不觉得有丝毫困意。

  即便坐了一天火车,又从傍晚一直忙到现在。

  她依然精神十足。

  或者说,亢奋。

  这种亢奋,既有初来乍到大城市里激动和新奇。

  也有此刻与陈长河相伴相随的幸福与欢喜。

  还有面对未来的茫然、忐忑,以及隐隐期待。

  许多种复杂的情绪,交织在她的心底,使得她毫无倦意,完全不想睡觉。

  她坐在客厅的沙发上。

  一只手的手肘顶在大腿上,掌心向上托着腮,安静地看着陈长河。

  “沙沙沙……”

  陈长河坐在茶几前,手中的笔在稿纸上游走,发出细微的声音。

  “哗哗哗……”

  夜风时而掠过,将院子外面的几株杨树叶子吹得哗哗作响。

  “吱吱吱——”

  树上的知了发出阵阵尖锐的鸣叫。

  隐隐约约地,还能听到东边相隔数十米的一处小池塘里,传来“咕呱咕呱”的动静。

  沈麦麦静静地坐在沙发上。

  听着这些声音,看着认真而专注的陈长河。

  渐渐地有些痴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她终于缓缓回过神来。

  见陈长河还在写稿子,想了想,小心翼翼地起身。

  先去自己卧室里取了洗漱用品,去院子里洗了脸刷了牙。

  把洗漱用品放回屋里后,她又拿起放在床尾的盆,出门放在炉子旁。

  然后,她去了陈长河的房间。

  拿起放在床底下的盆,同样放在炉子旁。

  提起炉子上的水壶,先倒入陈长河的盆里。

  倒了半壶水后,她用手试了试水温,感觉有点烫,便又舀了些凉水,一边用手试着水温,一边慢慢地兑进去。

  感觉温度合适了,她端着盆子来到陈长河身边,轻声道:“长河,累一天了,泡泡脚吧。”

  “嗯?”

  正在写字的陈长河没听清沈麦麦说什么,转头看来,见沈麦麦端着盆子,顿时明白了。

  他的心中不禁涌出一股暖流,柔声笑道:“好,谢谢媳妇。”

  沈麦麦的脸微微一红,没吭声,把盆放下后,转身又出了门,把自己的洗脚水也倒好,端进来,坐在沙发上泡起了脚。

  陈长河一边泡脚,一边继续写作。

  过了一小会儿,沈麦麦过来,轻声道:“长河,水凉了吧,别泡了,我去把水倒掉。”

  陈长河手里没停,点点头,把脚抬起来。

  沈麦麦便端走了洗脚水,出门去院子里倒掉。

  片刻后,沈麦麦又端来一杯水。

  “长河,喝口水吧,温的。”

  “好。”

  陈长河点点头,放下笔,活动了一下微微发酸的手腕,拿起水杯,将杯子里的水一饮而尽。

  “还喝吗?”

  沈麦麦问道:“我再去倒。”

  “不了……”

  陈长河摆摆手,笑眯眯地看着她:“麦麦,有你真好。”

  沈麦麦的眼神有些不好意思地躲了躲,但很快又转回来,看着陈长河,轻声道:“时间不早了,你早点睡,明天再写。”

  “我写完这一段再睡。”

  陈长河说道:“这会儿思路正顺畅呢,一旦被打断,明天说不定就想不起来了。

  你不用管我,先去睡。

  关上卧室门,客厅里灯光应该影响不到你。”

  说罢,他又拿起笔,低头唰唰唰写了起来。

  沈麦麦静静地看了片刻,轻手轻脚地回了卧室,缓缓关上卧室门。

  熄灯躺在床上后,她却依然睡不着。

  睁着眼睛,心里面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直到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

  外面响起了陈长河起身收拾东西、离开客厅、小心翼翼关门的声音。

  然后是东屋门被打开的声音。

  再接着,陈长河的脚步声从东屋来到院子里,有洗漱声传来。

  片刻后,陈长河回了东屋,关上了屋门。

  天地间,只剩下风声、蝉鸣和隐隐约约的蛙鸣。

  沈麦麦的心绪渐渐平复下来。

  “长河……”

  她喃喃低语一声。

  唇角微微扬起。

  闭上眼睛,缓缓睡去。

  ……

  昨天写稿熬到深夜。

  陈长河一觉醒来,推门而出,才发现日头已经高照,起码得八、九点钟了。

  他没有手表。

  这家里也没有钟表。

  回头得去买一个。

  要不然日子过得稀里糊涂,连具体时间都不清楚。

  “长河,你起来啦……”

  沈麦麦从堂屋里出来,两只手里各端着一个碗。

  一个碗里是切碎的西红柿,另一个碗里则是葱花。

  她看着陈长河,问道:“早上吃面条行不行,用西红柿炝一下锅?”

  “行。”

  陈长河点点头,好奇道:“西红柿哪来的?”

  “昨天不是打听到东边和顺街上有个早市嘛,今天一早,我就去看了看。”

  沈麦麦说道:“那个早市真不小,比咱们镇上的集市还大、还热闹呢!

  卖菜的、卖水果的、卖早饭的……好多摊位。

  我在几个卖菜的摊位上问了问菜价,买了一些个头小,但价格便宜的西红柿。”

  说着,她微微蹙眉,心疼道:“这里的菜也好贵,最便宜的西红柿,也比咱家里个头大的西红柿贵。”

  “慢慢习惯、适应这里的物价就好了。”

  陈长河笑道:“只买了西红柿吗?”

  “本来还想买点其他菜,但都太贵了,我就买了一块酱咸菜回来。”

  沈麦麦说道:“回头可以切成丝用油拌一拌,也可以用辣椒炒着吃,一块酱咸菜能吃很长时间了。”

  “可以。”

  陈长河笑道:“麦麦,你真是个勤俭持家的好媳妇!”

  沈麦麦似乎开始习惯被陈长河称作“媳妇”了。

  她不再像昨天一样脸红到脖子根。

  只是神情羞赧了一下,便忙活着做起了早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