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瞅啥”与万界和平:李斯的法理微操》
当蒙恬的“绝对安全区”以其铁拳威慑为万界文明交流中心提供了物理层面的安全保障,扶苏的调解办公室以其仁德智慧化解着文明间的理念冲突时,丞相李斯,这位仙秦秩序的终极架构师,正致力于一项更为根本、也更为繁琐的工作——编纂一部能够适用于这纷繁复杂、文明形态各异的超级平台的 《文明交流基本法》。
这部法典,其意义远超游乐园时期的《霸王条款》。它不仅要处理日常纠纷,更要预防冲突,界定权利与义务,为这脆弱的文明共生实验提供坚实的规则骨架。李斯深知,再强大的武力威慑,再高明的调解技巧,若无明确、公正(至少是程序上公正)、且深入细节的法律作为准绳,交流中心终将因无数微小的摩擦而陷入混乱。
他调动了麾下所有的法家逻辑AI,分析了自游乐园时代以来积累的海量冲突数据,并广泛(且强制)征集了已入驻中心的各文明代表的行为准则与禁忌。其目标,是打造一部尽可能穷举所有可能引发争端的行为,并予以明确禁止或规范的法典。
在这部厚达数万条款、涉及能量交易、知识产权、空间使用权、礼仪规范等方方面面的鸿篇巨制中,有一条看似微不足道、却因其极致的具体和普适性,在颁布后迅速引起了万界文明的广泛关注与……热议。
那便是 《文明交流基本法》· 行为规范卷 · 第三章 · 第七十二条:
“为维护交流中心和谐氛围,避免因误解引发不必要的冲突,特此明确规定:禁止任何个体或团体,在中心管辖范围内,以任何已知或未知的语言、文字、符号、图像、精神波动、能量频率、信息素、规则扰动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交流手段,发出等同于或可被合理解释为包含‘你瞅啥’、‘看什么看’、‘你什么意思’等具有直接挑衅、质疑、蔑视或寻衅意味的表述。违者,将视情节轻重,处以警告、强制参与‘文明礼仪学习班’、乃至暂时限制进入中心等处罚。”
条款下方,还附带了长达数百页的《“挑衅性言语”判定标准及案例分析附录》,其中列举了来自不同文明的、被认定为等效于“你瞅啥”的数千种表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 某甲壳虫文明用触角摩擦发出的特定高频音波。
· 某能量生命体故意闪烁的刺眼频率。
· 某植物文明释放的带有敌意信息素的孢子。
· 甚至包括某些高阶文明利用规则层面进行的、极其隐晦的“存在性质疑”。
此条款一出,万界哗然!
起初,不少文明代表觉得仙秦管得太宽,连“看”一眼都要被立法?这简直是对自由交流的扼杀!
然而,随着中心运营,这条条款的威力与深意逐渐显现。
想象一下:一个脾气火爆的熔岩巨人与一个性格高傲的灵能法师在狭窄的展品通道相遇,熔岩巨人无意识散发的热量让灵能法师感到不适,法师刚想习惯性地用精神波动传递一个不满的“注视”,猛然想起那条“禁止你瞅啥”的法令,硬生生将波动压了下去。
一个来自强调“目光接触即挑战”的鹰身人文明的代表,与一个来自“直视代表友好”的水晶文明代表交谈,鹰身人代表刚因对方“无礼”的直视而羽毛倒竖,准备发出挑衅的尖啸,旁边的同伴立刻用翅膀指了指不远处悬浮的、滚动播放《基本法》重点条款的光幕,鹰身人代表悻悻地收回了已到嘴边的啸声。
这条看似可笑的条款,如同一个低功耗但无处不在的“规则缓冲垫”,在无数个可能因文化差异、习性不同或单纯心情不好而引发的冲突爆点上,强行按下了暂停键。
它不关心你内心怎么想,它只规范你外在的表达和行为。它用一种近乎蛮横的细致,剥夺了文明个体用最直接、最情绪化的方式点燃冲突导火索的权利。
效果是显着的。
交流中心内,因“眼神”不对、“语气”不好、“波动”不善而引发的口角与摩擦率,下降了惊人的百分之九十五!蒙恬的“和平使者”投影因此清闲了不少;扶苏的调解办公室接到的案子,更多转向了实质性的利益纠纷或理念探讨,而非低级的口舌之争。
万界文明代表们,从最初的不解与抱怨,逐渐转变为接受与依赖。他们给第七十二条起了个外号,叫做 “维护和平的第一道防线”。
这条防线或许看起来有些小题大做,有些不够“体面”,但它确实有效地将无数潜在的冲突扼杀在了摇篮里,为更深层次的文明交流创造了一个相对安全、稳定的表层环境。
李斯对此并未有任何自得之色。在他看来,法律本就该如此,如同精密仪器的防护罩,或许笨重,或许限制了一些“自由”,但它能确保仪器核心功能的正常运行。将“你瞅啥”这种看似微不足道的行为纳入法典,正是法家“治于未病”思想的极致体现——用最严格的规则,防范最微小的风险。
这条款,也成为了仙秦式秩序的一个缩影:在这里,自由有其边界,而边界,由冰冷而精确的法条所划定,不容置疑,无论这法条约束的是毁天灭地的神通,还是仅仅一个……不友善的眼神。
当蒙恬的“绝对安全区”以其铁拳威慑为万界文明交流中心提供了物理层面的安全保障,扶苏的调解办公室以其仁德智慧化解着文明间的理念冲突时,丞相李斯,这位仙秦秩序的终极架构师,正致力于一项更为根本、也更为繁琐的工作——编纂一部能够适用于这纷繁复杂、文明形态各异的超级平台的 《文明交流基本法》。
这部法典,其意义远超游乐园时期的《霸王条款》。它不仅要处理日常纠纷,更要预防冲突,界定权利与义务,为这脆弱的文明共生实验提供坚实的规则骨架。李斯深知,再强大的武力威慑,再高明的调解技巧,若无明确、公正(至少是程序上公正)、且深入细节的法律作为准绳,交流中心终将因无数微小的摩擦而陷入混乱。
他调动了麾下所有的法家逻辑AI,分析了自游乐园时代以来积累的海量冲突数据,并广泛(且强制)征集了已入驻中心的各文明代表的行为准则与禁忌。其目标,是打造一部尽可能穷举所有可能引发争端的行为,并予以明确禁止或规范的法典。
在这部厚达数万条款、涉及能量交易、知识产权、空间使用权、礼仪规范等方方面面的鸿篇巨制中,有一条看似微不足道、却因其极致的具体和普适性,在颁布后迅速引起了万界文明的广泛关注与……热议。
那便是 《文明交流基本法》· 行为规范卷 · 第三章 · 第七十二条:
“为维护交流中心和谐氛围,避免因误解引发不必要的冲突,特此明确规定:禁止任何个体或团体,在中心管辖范围内,以任何已知或未知的语言、文字、符号、图像、精神波动、能量频率、信息素、规则扰动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交流手段,发出等同于或可被合理解释为包含‘你瞅啥’、‘看什么看’、‘你什么意思’等具有直接挑衅、质疑、蔑视或寻衅意味的表述。违者,将视情节轻重,处以警告、强制参与‘文明礼仪学习班’、乃至暂时限制进入中心等处罚。”
条款下方,还附带了长达数百页的《“挑衅性言语”判定标准及案例分析附录》,其中列举了来自不同文明的、被认定为等效于“你瞅啥”的数千种表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 某甲壳虫文明用触角摩擦发出的特定高频音波。
· 某能量生命体故意闪烁的刺眼频率。
· 某植物文明释放的带有敌意信息素的孢子。
· 甚至包括某些高阶文明利用规则层面进行的、极其隐晦的“存在性质疑”。
此条款一出,万界哗然!
起初,不少文明代表觉得仙秦管得太宽,连“看”一眼都要被立法?这简直是对自由交流的扼杀!
然而,随着中心运营,这条条款的威力与深意逐渐显现。
想象一下:一个脾气火爆的熔岩巨人与一个性格高傲的灵能法师在狭窄的展品通道相遇,熔岩巨人无意识散发的热量让灵能法师感到不适,法师刚想习惯性地用精神波动传递一个不满的“注视”,猛然想起那条“禁止你瞅啥”的法令,硬生生将波动压了下去。
一个来自强调“目光接触即挑战”的鹰身人文明的代表,与一个来自“直视代表友好”的水晶文明代表交谈,鹰身人代表刚因对方“无礼”的直视而羽毛倒竖,准备发出挑衅的尖啸,旁边的同伴立刻用翅膀指了指不远处悬浮的、滚动播放《基本法》重点条款的光幕,鹰身人代表悻悻地收回了已到嘴边的啸声。
这条看似可笑的条款,如同一个低功耗但无处不在的“规则缓冲垫”,在无数个可能因文化差异、习性不同或单纯心情不好而引发的冲突爆点上,强行按下了暂停键。
它不关心你内心怎么想,它只规范你外在的表达和行为。它用一种近乎蛮横的细致,剥夺了文明个体用最直接、最情绪化的方式点燃冲突导火索的权利。
效果是显着的。
交流中心内,因“眼神”不对、“语气”不好、“波动”不善而引发的口角与摩擦率,下降了惊人的百分之九十五!蒙恬的“和平使者”投影因此清闲了不少;扶苏的调解办公室接到的案子,更多转向了实质性的利益纠纷或理念探讨,而非低级的口舌之争。
万界文明代表们,从最初的不解与抱怨,逐渐转变为接受与依赖。他们给第七十二条起了个外号,叫做 “维护和平的第一道防线”。
这条防线或许看起来有些小题大做,有些不够“体面”,但它确实有效地将无数潜在的冲突扼杀在了摇篮里,为更深层次的文明交流创造了一个相对安全、稳定的表层环境。
李斯对此并未有任何自得之色。在他看来,法律本就该如此,如同精密仪器的防护罩,或许笨重,或许限制了一些“自由”,但它能确保仪器核心功能的正常运行。将“你瞅啥”这种看似微不足道的行为纳入法典,正是法家“治于未病”思想的极致体现——用最严格的规则,防范最微小的风险。
这条款,也成为了仙秦式秩序的一个缩影:在这里,自由有其边界,而边界,由冰冷而精确的法条所划定,不容置疑,无论这法条约束的是毁天灭地的神通,还是仅仅一个……不友善的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