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偏爱枕惊鸿二字入梦的时节-《顶级名利场!太子爷甘做我裙下臣》

  车子颠簸了近三小时,终于停在了一个被经幡环绕的古朴藏族村落。

  一位穿着传统绛红色藏袍的老人,正安静地站在村口最大的一棵核桃树下等候。

  身旁还跟着一个皮肤黝黑、眼睛像星星一样亮的少年。

  “诺布医生!”

  程昱跳下车,竟然用生涩的藏语问候。

  老藏医双手合十,笑着还礼,开口却是字正腔圆的汉语:

  “程少爷,你长大了。”

  他的目光越过程昱,温和地落在沈瑶身上,眼神里透着了然,“这位,就是让你动了凡心的姑娘吧?”

  沈瑶脸上一热,却还是落落大方地上前问好。

  诺布医生领着他们走进一间充满了草药和酥油香气的石屋。

  那个叫扎西的少年很快端来了滚烫的酥油茶和青稞饼。

  “先吃点东西暖暖身子,”

  老藏医声音沉稳,“待会儿,我带你们去雪线下采药。”

  沈瑶本以为这只是个噱头,一个供游客拍照体验的项目。

  可没想到,诺布医生真的给他们每人发了一个小药篓和一把特制的小铲子。

  亲自带着他们,徒步进入了雪山脚下那片广袤的草甸。

  “这是红景天,长在海拔四千米以上,抗高原反应最好。”

  老人指着一株不起眼的小草,仔细讲解它的根茎叶。

  “那个是冬虫夏草,现在市场上假的太多了,你们看,真的虫草,眼睛是红色的……”

  沈瑶听得极其认真,甚至拿出手机拍照记录。

  她骨子里是个实用主义者,这些知识在她看来,比听一场经济学讲座更有意思。

  程昱则显得笨手笨脚,挖断了好几根珍贵的草药,被少年扎西毫不留情地嘲笑。

  他也不恼,反而像个小学生一样,虚心请教怎么用力才对。

  阳光下的太子爷,褪去了在京圈里的狠戾和傲慢,额上沁出细汗,侧脸的线条依旧凌厉,却多了一份投入的专注。

  中午,他们就在一条叮咚作响的溪流边野餐。

  诺布医生从他那个看起来很旧的背囊里,掏出风干牦牛肉、糌粑,还有一个小小的银质酒壶。

  “丫头,尝尝这个。”

  老人给沈瑶倒了一小杯,“用刚开的雪莲花苞泡的酒,对你们女孩子身体最好,千金难买。”

  酒液入喉,冰凉中带着一丝奇异的甜。

  随后,一股汹涌的热流猛地从胃部扩散开,瞬间冲刷到四肢百骸。

  沈瑶惊奇地发现,而积累的疲惫感竟然被这股热流一扫而空,整个人都轻盈了起来。

  “好东西吧?”

  程昱在一旁看得意洋洋,那表情仿佛这酒是他自己酿的,“这酒在外面,你出多少钱都买不到一滴。”

  诺布医生笑着摇摇头,眼神悠远:

  “天地的精华,本就不该用钱来衡量。”

  回程时,老人送给沈瑶一小包顶级的藏红花,叮嘱她:

  “睡前泡几根水喝,安神养颜。”

  给程昱的,则是一小瓶墨绿色的药油。

  “这是你父亲年轻时最喜欢的,太阳穴上抹一点,再累都能扛过去。”

  程昱接过药油。

  旅程的下一站是香格里拉。

  没有订那些名声在外的奢华酒店,程昱选择了一家由古老的藏式民居精心改造的精品客栈。

  客栈老板是个三十出头的北京姑娘,气质飒爽。

  见到程昱和沈瑶,她眼睛一亮,立刻迎上来:

  “程少!可算把您盼来了!

  房间早按您的要求准备好了,整个客栈视野最好的那间。

  正对着卡瓦格博峰,能看得到日照金山。”

  房间比沈瑶想象中更奢华,是那种低调的,浸润着文化底蕴的奢华。

  手工雕花的藏式立柜,温暖厚实的地毯,智能化的卫浴系统……

  传统与现代被完美地融合在一起。

  最震撼的,是那面巨大的落地窗。

  窗外,圣洁的梅里雪山十三峰毫无遮挡地铺展在眼前。

  连绵起伏,巍峨壮丽。

  “明天早上如果天气好,太阳升起的第一缕光会照在主峰上,那就是日照金山。”

  程昱拉开厚重的窗帘,整个雪山仿佛扑面而来,“当地人说,看到的人,会幸运一整年。”

  沈瑶站在窗前,被眼前壮丽到失语的景色彻底震撼。

  夕阳的余晖给雪峰披上了一层梦幻的金纱,云海在山脚下翻滚。

  整个世界都安静得只剩下风声和自己的心跳声。

  这里是离天堂最近的地方。

  “喜欢吗?”

  一个温热的胸膛从背后贴了上来,程昱的双臂环住她的腰,将她整个人密不透风地圈进怀里。

  他的下巴抵在她的发顶,呼吸间的热气拂过她的耳廓,带起一阵战栗。

  沈瑶没有挣扎,顺从地靠在他怀里,感受着他有力的心跳。

  “你是怎么找到这些地方的?”她的声音有些发飘。

  “我爸的‘秘籍’。”

  程昱的胸腔在身后微微震动,笑声低沉而悦耳,“他年轻时候,为了做生意几乎走遍了中国。

  每个地方,他都有那么一两个这样的‘秘密据点’。

  不是最贵的,但一定是最特别,最有味道的。”

  晚餐在客栈的天台进行。

  老板娘亲自下厨,用本地最新鲜的松茸、藏香猪和雪山冷水鱼,做了一桌色香味俱全的融合菜。

  远处神庙隐约传来低沉的诵经声,与风中清脆的铃铛声融为一体,圣洁又宁静。

  “敬我们的生活。”

  程昱举起酒杯,杯中的红酒在星光下漾着迷人的光。

  沈瑶与他碰杯,杯壁相撞发出清脆的响声。

  她忽然想起什么:

  “对了,你父亲年轻的时候,为什么要去那么多地方旅行?”

  “寻找商机啊。”

  程昱冲她眨眨眼,像只狡猾的狐狸,“八九十年代那会儿,哪有什么互联网,信息差就是最大的财富。

  他把云南的药材想办法卖到粤东,再把沿海的电器带到大西北。

  赚的就是认知和地域的差价。”

  沈瑶恍然大悟。

  程卫东白手起家的故事版本众多,但程昱此刻轻描淡写说出的,才是最核心的商业逻辑。

  难怪程氏集团的商业版图能在全国布局得如此精准。

  原来那都是程卫东一步一个脚印,用腿走出来的江山。

  比任何教科书上的案例都来得生动,震撼。

  “其实……”

  程昱突然压低了声音,凑到她耳边,气息温热,“我爸在这边,还有一个藏得更深的老朋友,明天带你去见见。”

  “又是‘秘密据点’?”

  沈瑶的心被他勾得痒痒的。

  “比那刺激多了。”

  程昱的嘴角勾起一抹坏笑,眼底闪烁着她从未见过的,属于冒险家的光芒,“茶马古道的马帮后人,现在……

  在做一些有意思的跨境贸易。”

  夜色渐深,璀璨的星河横贯天际,仿佛触手可及。

  雪峰在月光下泛着清冷的银辉,圣洁得不似人间。

  沈瑶靠在程昱宽阔的肩头,享受着这难得的,能让灵魂都安静下来的宁静。

  此刻,她不是那个野心勃勃,一心想要上位的沈瑶,不是那个步步为营算计人心的清北学霸。

  她只是一个……

  被盛大的浪漫和真心包裹着,忍不住沉溺其中的,普通女孩。

  远处村落里传来悠扬空灵的藏族民歌,伴随着清脆的马帮铃铛声。

  歌声好像穿越了千年的时空而来,像是在为相遇献上最古老的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