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不行!不能就这么算了!-《假如沈文琅早点发现高途是欧米伽》

  而他呢!还困在原地,明明是两个人的感情,最后却只有他困在回忆里,连抽身的力气都没有,只能眼睁睁看着那些甜蜜的过往,变成扎在心上的刺。

  那些承诺还清晰地响在耳边,可现在电话没人接,人找不到,连曾经一起规划的未来都成了空。

  他忍不住苦笑,他用命换见面机会,可对方却毫不在意,潇洒地抽身离开。

  沈文琅扯着嘴角想笑,喉咙里却堵得发疼。

  他真是天地间最大的笑话,拿命换来的见面机会,那人却不屑一顾。

  心里像被针扎着疼:曾经说过的永远不分开,难道就这么不值一提吗?

  明明在巴黎圣母院,当时两个人都红着眼眶,都攥着对方的手不肯放,那些滚烫的誓言,怎么就随着时间和距离变得一文不值呢!

  他想不通,只觉得喉咙发紧,连呼吸都带着苦味。

  另一边高途在屏幕亮起的瞬间,“文琅”两个字刺得高途心脏猛地一跳。

  他几乎是条件反射地伸手想去接,指尖刚碰到冰凉的屏幕,高晴的脸却突然在脑子里出现。

  他猛地收回手,指节攥得发白,铃声还在响,一遍遍地撞着耳膜,把他的心跳搅得乱七八糟。

  他慌忙抓起手机,塞进抱枕底下,死死按住抱枕边缘,直到那急促的铃声被布料闷成微弱的震动,铃声响了很久,一遍一遍,最后彻底消失,他才松了口气,后背却已经浸出一层薄汗。

  手机屏幕暗下去的那一刻,他终于松了口气,像沉在水底的人,终于不用再费力去够水面上那点微弱的光。

  可他还是不甘心,明知该放,却还是执拗的不肯放下,拿不起来,又放不下,真是难受极了。

  他把脸埋在抱枕里,其实刚才只要指尖再往下按一点,就能接通那个电话,他就能听见沈文琅的声音,可他不敢。

  他怕接了他的电话,这些日子下的决心就全都付之一炬了。

  他太清楚,只要接通听到他的声音,那自己就很有可能置高晴的生命于不顾。

  心脏在胸腔里疯跳,脑子里全是混乱的念头。

  一会儿是他从前深情款款看着自己的样子,一会儿又闪过妹妹躺在病床上苍白的脸,两种念头在心里撕扯,他攥紧了拳头,指甲深深嵌进掌心。

  他怕接到电话他会忍不住说想他,他怕他冲动之下将他妹妹的生命置于不顾。

  他太怕了,因为他对他的爱太深了。

  他知道自己对他的爱有多深,深到只要听到他的声音,就可能不管不顾地奔向他。

  可他更知道妹妹的生命比这份爱更重,他不能那么自私。

  高晴是那么的年轻,她刚刚治好病,她吃了那么多的苦头,自己都看在眼里。

  她终于可以享受她的年华,自己又怎么能因为自己的感情而自私的付出她的生命呢!

  他可以为这份感情付出自己的生命,但是他不能拿自己的妹妹做他们二人感情的祭品。

  有些承诺还清晰地响在耳边,可现在,电话没人接,人找不到,连曾经一起规划的未来都成了空。

  他曾经以为自己是高途唯一的依靠,是对方愿意卸下所有防备的人,可现在都成了笑话。

  如果高途要的只是一个能遮风挡雨的地方,那谁都可以,那自己费尽心思去找他,又有什么意义?

  他的手指无意识地转着那支笔,转得越快,心里越乱。

  他甚至开始怀疑,那些曾经的温柔和在意,是不是都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

  如果是的话,那这份去找他的冲动,好像也没了支撑的力气。

  沈文琅把笔重重按在桌面上,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

  脑子里那些自我怀疑的念头还在打转,可去找他的想法却越来越清晰,不行!不能就这么算了!

  他必须找到高途,必须亲口问清楚,问他为什么不等自己,问他那些一辈子不分开的海誓山盟,难道都只是哄着自己玩的吗?

  他猛地站起身,不管答案是什么,他都要亲耳听到,哪怕只是一句干脆的“是”,也比现在这样抱着满肚子疑问和不甘强上百倍。

  沈文琅在车上,待了好半天,脑子里乱成一团,他该去哪找高途呢?对了!他的出租屋。

  来到他以前住的出租屋,他噔噔噔的跑上楼去,看到门上落着的灰尘有些失望。

  但还是敲了敲门,没人。

  为了以防万一,他去物业问了一下,物业说那个租户已经很久没住了。

  走出物业办公室,他迷茫不堪,不知道该去哪里找他?

  指尖的烟蒂烫到虎口时,他才决定去马珩那找他。

  他不想承认,却又不得不承认,高途在马珩那里的可能性很大,一想到这里,他就有点喘不过气来。

  他几乎是踩着油门冲到马珩公司楼下的,刚进大厅就抓住迎上来的秘书,声音里满是急慌:“马珩呢?他人在哪?”

  秘书被他的模样吓了一跳,连忙回道:“沈总,马总昨天下午就走了,说要回趟家乡。”

  “家乡?”

  沈文琅像抓住救命稻草一般急道:,“他家乡在哪?”

  话刚出口,他才后知后觉地愣住,马珩和高途是同乡,可他认识高途这么久,竟然连对方的家乡在哪个城市都不知道。

  一股懊悔瞬间涌上心头。

  那秘书犹豫片刻后说道:“好像在江南的什么县吧,哦,对了!马总让我给他邮递东西来着,我找一找。”

  沈文琅闻言眼睛亮了,“快帮我找一下!谢谢!”

  秘书找到了以后,沈文琅将地址拍下来,然后坐着飞机,又打的这才到了马珩家的小区。

  这是一个老旧小区,大门上的阳光家属院的水泥字掉了一半。

  走进小区里里,只见楼道外墙是褪了色的米黄色,大块墙皮卷着边往下掉,露出里面泛红的砖块。

  他走进单元楼,楼梯是水泥浇筑的,每级台阶边缘都被磨得发亮,扶手是光溜溜的铁管。

  他走到201,这是马珩家,他走向对面,那这就应该是高途家了,听说马珩和高途是邻居,所以那一定是这一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