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易中海!你家就一口人-《四合院:抬易中海喂狗,烧老聋婆》

  这时秦淮如正在中院洗衣服,博取大家的同情心,易中海则在旁边有说有笑的。

  路过的李元华心里咯噔一下,这易中海又在打啥算盘?是不是又琢磨着让棒梗给他养老?

  现在聋老太有大妈照顾,养老的事根本轮不到易中海操心。

  但易中海照顾聋老太这么多年,聋老太让他住旁边一间屋子,算是报答恩情了。

  易中海似乎明白聋老太的心思,也知道自己在这个院子里不受欢迎,这几天一直躲着不出来。

  今天突然现身,让李元华心里直犯嘀咕,他停下车,皱着眉,脑子里飞快地盘算着。

  他想到了,傻柱现在觉醒了,贾东旭也走了,一大妈又领养了新孩子,易中海好像只剩下棒梗这一个指望了。

  看着院子里笑呵呵的两人,李元华笑着说:“易中海!你家就一口人,秦淮如家也是孤家寡人一个,要不你们俩搭伙吃饭咋样?”

  他就是喜欢给人添堵,只要看到这两人心里不痛快,他就特别高兴。

  “多谢元华惦记着!易大爷我随便对付一口就行!”易中海脸上带着笑,心里却在疯狂吐槽。

  贾家是啥德行你不知道吗?要是和贾家一起吃饭,到时候秦淮如掌握着粮本,自己恐怕还不如现在吃得好。

  再加上贾张氏回来,嘿嘿!到时候他易中海可能连骨头都不剩了。

  “一大爷!你一个人在家做饭多费劲儿,元华说得没错!”

  “要不照他说的办吧,咱们两家一起吃饭也热闹!”秦淮如笑着说道。

  易中海现在一个人过,手里有粮本,一个月还能拿到20块钱工资,吃喝不愁。

  对秦淮如来说是个不错的吸血对象,她还没想好咋开口呢。

  李元华已经先一步帮她说了,一时间他在秦淮如眼里的形象直线上升。

  “淮如,不用了,不用了,我一个人习惯了,自己吃点就行,你跟棒梗还是一家人,你得操心呢。”

  “加上我,太麻烦了!”易中海再次笑着拒绝,心里却把李元华恨得直咬牙。

  李元华看着两人虚情假意的客套,心里乐开了花,推着自行车哼着小曲往后院走。

  后院还是老样子,小丫头带着陈平安在院子中间练八极桩。

  何雨水这时候还没回来,虽然学校让她回来住,但回来都是晚上七、八点,上完晚自习才回来。

  之前李元华还有点担心,现在何雨水踏入了明劲,谁要是敢找她麻烦,那倒霉的就是他们自己。

  “平安!站得不错!看样子你以后能当个出色的老师!”

  小丫头得意地扬起头:“那当然!我将来可是要成为武林高手的!”

  “那你加油!”

  随口说了一句,李元华进屋开始给小丫头和娄小娥准备晚饭。

  吃完饭,天已经黑了,李元华眼里闪过一丝兴奋,搓着手笑着说:

  “蛾子!我出去瞅瞅热闹,你在家里照看孩子!”

  “瞅热闹?附近又有人吵架了?”娄小娥来了兴趣。

  李元华赶紧摇头,压低声音说:“我听说北海公园晚上有人干架,我过去看看!”

  一听打架,娄小娥立马没了兴致,撇嘴道:“去吧去吧,回来跟我说说!”

  “好嘞!”

  笑着应了一声,推着自行车往外走。

  晚上北海公园是四九城有名的情侣约会圣地,跟大学时期的小树林差不多。

  不过这时候约会可没那么害羞,最多就是牵牵手、散散步,观众们别想歪了。

  李元华走在里面,脸上带着一丝苦笑,如果没记错的话,钟跃民那边约架的时间是晚上十二点左右,夜深人静的时候。

  现在才刚过八点,还得熬上两三个小时呢。

  “真是的!早知道就晚点过来了!”李元华小声嘀咕着。

  他脑袋里又开始转悠起来,想着那部《光荣年代》里还没登场的大反派,就剩北平商会会长魏樯了。

  李元华琢磨着,宫老儿子的死八成就是这个老家伙干的。

  毕竟他是桃园行动的最终幕后**,让桃园组织动手那是绰绰有余。

  李元华皱了皱眉,盘算着等解决完三个月后的国术事件后,就把这老家伙给解决了,这家伙活得够久了,是时候上路了!

  “元华!真是你!你咋会在这儿?”李元华一回头,看见许大茂一脸惊讶地望着他。

  李元华则注意到了许大茂旁边的女孩,这个女孩他认识,轧钢厂里有名的冰山**——丁秋楠。

  他手指在许大茂和丁秋楠之间来回指,一脸惊讶地说:

  “许大茂可以!居然把丁医生给搞定了?厉害!”

  许大茂脸上摆出一副谦虚的样子,但眼神里的得意怎么也藏不住。

  丁秋楠则一直绷着脸,面无表情,眼神里还带着一丝不耐烦,显然事情并不像李元华想的那样。

  “李工!你来得正好!许大茂跟我说,你能治好他的不孕不育,是真的吗?”

  李元华一脸懵,但还是稳住情绪说:

  “能!只要许大茂治疗期间别乱来,再过四个月就能恢复正常了!”

  “李工,我相信你,我一直想当个治病救人的名医,李工,您收徒弟吗?”

  “我不学您的国术,我想学医术!”丁秋楠眼睛一亮,语气有点激动。

  “丁秋楠,不是我不帮你,我的医术是家传的,很少外传!”

  李元华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要是丁秋楠学国术,他可能还会考虑一下。

  毕竟有个现成的徒弟教,自己也省事。

  但要是学医术,那就麻烦多了。

  再加上丁秋楠长得漂亮,四合院那边又会闹腾,自家老婆说不定会吃醋。

  比起自己的悠闲生活和家庭和睦,教丁秋楠医术实在不划算。

  丁秋楠眼里闪过一丝失望:“是我刚才说话太冒失了,李工别介意,我还以为您是个大方的人呢!”

  李元华眉头一皱,这是想用道德**他?他本来就对丁秋楠没什么好感,自然懒得搭理他们。

  他推着自行车对许大茂说道:“大茂,我先走一步,你们慢慢聊吧!”

  说完,李元华便缓缓离去,身影逐渐消失在两人的视线中。

  李元华是什么样的人?软硬不吃!从头到尾,丁秋楠都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好像他得求着她一样。

  分不清主次,真当他李元华是许大茂那样的舔狗吗?

  果然,老话说得好,女人一旦被捧得太高,就容易觉得自己是世界的中心,目中无人。

  望着李元华离去的背影,丁秋楠皱了皱眉,显然不太高兴。

  “李工怎么这样?现在都什么时代了,还守着那些老一套不放?思想怎么这么陈旧?”

  许大茂望着这个漂亮的女人,之前觉得她挺不错的,又是医生,头脑又灵活,以后生的孩子肯定聪明。

  现在看来,是他想多了,求人办事还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

  许大茂在心里默默地把丁秋楠从老婆人选里排除了,笑着说道:“李工就是这脾气,在我们院子里大家都习惯了。”

  “行了,饭也吃了,咱们回去吧!”

  丁秋楠无奈地点了点头:“好吧。”

  ……

  在北海公园碰到许大茂只是个小插曲,接下来的两三个小时里,李元华一直在北海公园闲逛。

  没想到还真让他碰到了钟跃民和小马哥两帮人,大约九点左右,两拨人分别在北海公园的南北两边聚集,人数都差不多,有十几个二十个的样子。

  李元华仔细打量了人群中的小马哥,跟电视上描述得差不多。

  穿着深青色的衣服,身材瘦削,眼神犀利,手里拿着一把小刀不停地摆弄。

  他旁边围着一群年轻人聊天打闹,热闹非凡,周围的人一看见他们就赶紧躲远,生怕惹上麻烦。

  李元华推着自行车默默地从他们身边走过,心里暗自嘀咕。

  要说小马哥也是个人物,通过跟钟跃民、李援朝等人争斗,逐渐统一了四九城的顽主,成了四九城所有顽主的头儿。

  当然,这些顽主代表的是草根阶层,而钟跃民、李援朝这些人代表的是北京的大院子弟,两方人马的对抗,代表着两个不同阶层的冲突。

  “有好戏看了!”李元华边走边自言自语。

  “等等!”就在李元华推车准备离开时,人群中一个顽主突然喊道。

  “你是在跟我说话?”李元华皱了皱眉,指了指自己。

  那人点了点头,走到李元华的自行车旁,拿起车篮里的拨浪鼓,玩了起来。

  “行了,你可以走了,这拨浪鼓不错,我要了!”那人接着说,语气中带着几分傲慢。

  李元华皱着眉,眼里闪过一丝冷意。

  这辆自行车是他买来后,娄小娥亲手给他装上车篮的。

  就是为了方便他回家或者出去玩的时候多带点东西。

  这些拨浪鼓和一些小玩具都是给女儿小奶团子买的,是他今晚特意给女儿准备的礼物。

  现在这个人二话不说就把给小奶团子的礼物拿走了,作为一位极其疼爱女儿的父亲,李元华怎么能不生气?

  “哟?发火了?看你这眼神,是不是想杀了我?”那人嘲讽地笑了笑,随即脸色一沉,随手把手中的拨浪鼓扔在地上,一脚踩碎,原本完好的拨浪鼓瞬间变成了一地碎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