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翩翩白衣少年郎-《刺天》

  囚车,像是有头的苍蝇,一直朝西跑。

  郊野的西侧,

  一群人正策马狂奔,架鹰驱犬,也像疯了似的嗷嗷乱叫,

  战马渐渐形成合围之势,夹住了中间那只口吐白沫的野羊。

  一匹白马,一袭白衣,一个少年郎收起弓箭,

  随手抛给后面的跟随,摇头懊恼:

  “还以为是个大家伙,又瘦又小,白忙乎。”

  随从背起弓箭,安慰道:

  “小王子,莫失望。

  大楚地贫民瘠,哪能比得上咱们大草原,到处都是深山密林,猛兽多得很。

  再说此地一马平川,无遮无掩,

  能有只瘦羊就不错了。”

  “说得也是,聊胜于无,就当是过过瘾吧。”

  随从们都知道,

  他们的小主子酷爱射猎,哪天要是不打几头猎物,就浑身痒痒。

  昨晚才跟着他来到海滨城,一大早就浩浩荡荡出城,

  想来荒郊野外过把大草原的瘾。

  “小王子快看,有情况!”

  众人刚刚还是四散开的,听说有情况,瞬间形成了护卫阵型,

  众星拱月,把小主子围在中间。

  训练有素,动作迅捷,让人叹为观止。

  “大惊小怪,不过是一匹惊马,两个军卒在追赶。”

  少年郎目力极好,手下只是看到有情况,

  他却分辨地更清晰。

  待稍稍近了些,他看出了端倪:

  不对,是囚车,两个军卒要杀车中人。

  “走,过去看看。”

  “小王子,那是他们大楚的事,咱们还是不要插手为好,毕竟咱们是客人。”

  “是呀,大王子也说过,不许咱们抛头露面。”

  “胡说!都是天下事,不平就当管。”

  少年郎似乎讨厌大王子管头管脚,颇为不悦:

  “别人已经身陷囹圄,他俩还穷凶极恶要追杀人家。

  依我看,

  要不他俩不是寻常的官兵,要不车中人就不是寻常的犯人。”

  属下们听完,觉得有道理。

  犯人装在囚车里,就是要去受审,官兵的职责就是把犯人安全送到目的地,

  眼前的场景,

  让人不得不产生同样的疑虑。

  这些属下是少年郎的心腹亲随,都知道:

  小王子爱打抱不平,经常替挨欺负的人出气。

  他们也清楚,

  小王子不是江湖侠客,之所以如此侠义,也是因为:

  长期埋在胸中的愤恨无法纾解。

  期盼哪一天,

  能有他一样的侠义之人横空出世,出手帮助他。

  小王子出身王庭,而王庭对他而言,不过就是辆宽大豪华的囚车!

  到嘴的猎物岂容脱逃?

  严有财猛抽马鞭,死命追赶,不曾留意远处的人群。

  在海滨城,他没将别人放在眼里,更何况他今天的铠甲,

  足以让大楚所有人退避三舍。

  未曾想,碰上了硬茬子。

  而且,人家压根不是大楚人!

  “拿箭来!”

  少年郎伸出手,随从连弓带箭送到他手中。

  此时,囚车的速度渐渐放缓,两个假侍卫包抄靠近。

  他们只顾看囚中人,丝毫没发现,前方不远处,

  有一伙人驻足注视了他们许久。

  眼看前面的那个军卒已经靠近囚车,劈出手中刀,少年郎弓如满月,

  羽箭劈开空气,箭尾就像游动的小蝌蚪。

  眨眼之间,

  军卒惨叫一声滚落马下。

  紧随其后的严有财大概猪脑子吃多了,看见手下在地上挣扎,

  还以为遇到了伏击,慌忙趴在马背上观察。

  当发现有群人追赶过来,吓得灵魂出窍,

  仗着胆子喝问:

  “大胆刁民,敢阻挠官家办案,找死吗?”

  少年怒了,抬起弓箭冷冷道:

  “狗东西,你才是找死!”

  严有财见不仅吓唬不到别人,还有性命之虞,吓得屁滚尿流,打马就跑。

  猎物都不要了,

  哪里还去管奄奄一息的手下。

  “可恶!”

  小王子纵马踩死那名倒霉的家伙,挥舞弯刀,劈开了囚车。

  还不等被救之人开口言谢,就淡淡说道:

  “没事了,你走吧。”

  “敢问尊姓大名,在下云秋感谢尊驾救命之恩。”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此乃人生快事,若是言谢,便没了颜色。

  云秋,

  名字挺动听的,赶紧逃命去吧,

  有多远逃多远。”

  南云秋瞧见他们的架势,知道白衣少年肯定家世不凡,才不方便说出名姓,

  便也不强求。

  但是他此刻还不想逃走,还有大事要做。

  “救人救到底,尊驾既然出手相救,在下还有事相求。”

  旁边的跟随恼道:

  “你好生不识抬举,我家主子救了你,不求报答,你还在絮叨什么?赶紧走,别扰了咱们的兴致。”

  南云秋很倔强:

  “在下本无意打扰,可的确需要你们帮我。

  倘若肯再施以援手,在下自将投桃报李,有重要隐情禀报尊驾。

  放心,尊驾绝不会吃亏!”

  此刻,少年郎才勉强抬头,端详南云秋,

  第一眼便喜欢上了。

  人家不仅长得英俊,而且眉宇之间的英气,举手投足之间的那种灵动飘逸,

  竟然有几分自己的模样。

  这一下,拉进了距离。

  尽管是讨价还价的做派,他倒也不恼,觉得比打猎还有意思。

  “说吧,还有什么事?”

  “我要进城!”

  “你疯了!

  如果我没猜错,他们就是押解你进城的。

  既然有幸脱了险,就应该远走高飞,为何还要再入险地呢?”

  南云秋面色深沉,戚戚道:

  “因为城内还有我的亲人,我唯一的亲人。

  如果我走了,她肯定会伤心。

  而且,

  城内还有我最好的朋友,他是个乞丐,我还没和他道别呢。

  我答应过他,

  哪天如果离开海滨城,临走前一定会去看他。”

  “有情有义,他们有你这样的亲朋,应该感到很欣慰。好,这个忙,我帮。”

  少年郎颇为感动,泛起一阵酸楚。

  因为他有亲人,却没亲情,至于朋友,一个也没有。

  他很羡慕南云秋,不带任何犹豫,笑中含泪答应了。

  属下们很纳闷,

  哪里来的犯人,竟然能轻易改变他们的王子!

  快到城门口,南云秋担心被人认出来,心里忐忑不安,

  上次进城时就被吴德刁难,还被勒索了锅底黑。

  少年郎看出了他的担心,却云淡风轻,

  笑着告诉他:

  尽管放心,没人敢拦你。

  你要是觉得过意不去,到门口把头稍微低低就行。

  南云秋很诧异,又仔细打量了少年郎:

  年纪和他不相上下,英姿勃发,明眸皓齿,轮廓分明,

  妥妥的子都一样的男子。

  可是,

  这张脸庞尽管再英俊,难道就能大摇大摆的入城?

  视吴德那厮为无物?

  要知道,这些健壮的马儿,吴德是不肯轻易放过的。

  咦,这些马怪怪的,好像和河防大营里那些战马迥然不同。

  而且,还挺眼熟的。

  哦,想起来了。

  程家大院的马场里!

  此刻,他蓦然一激灵:

  这些人,无论从轮廓,还是装束,还有那马,那刀,都不像是中州人。

  难道是异族?

  果不其然,离城门还有二三十丈远,

  守城的盐丁就慌忙驱散门口的行人,快速搬开路障,自动闪开一条大道,

  大伙趾高气扬,畅通无阻。

  奇哉怪也!

  进入城内,来到僻静处,即将各奔东西时,

  白衣少年勒马说道:

  “我的任务完成了,你刚刚说有什么重要的隐情,说吧。”

  南云秋指着少年胯下那匹纯白如雪一样的坐骑,问:

  “它跟你多久了?”

  “快五年了吧,我天天骑它,你问这干什么?莫不是还要打我马的主意吧?”

  “尊驾误会了,在下哪敢再得寸进尺?

  在下的意思是,

  您不能再骑它,会伤到你的。”

  “你还懂马?”

  少年郎很吃惊,

  这匹马威武雄壮,耐力好,速度也快,是他的心爱之物,形影不离。

  可不知怎的,

  半个多月前,在草原上的一次射猎中,

  它突然前蹄弯曲,失去平衡,将他甩出三丈多远。

  幸好是跌在茂盛的草窠上,额头上撞了个包,腿上蹭破点皮。

  要是在两军对敌的疆场,早就被取了脑袋。

  他找好几位马医仔细看过,什么毛病也没有发现。

  此事萦绕在他心头许久,始终挥之不去。

  “在下不敢说懂马,但是养了很多年马,多少有些经验。

  尊驾的马确实有问题,还是趁早换掉的好,

  否则,危急时刻会酿成大祸。”

  少年郎十分惊诧:

  “是嘛?我也爱马,却不如您懂马,能说说你是怎么发现它有问题的吗?”

  “我来告诉你吧……”

  南云秋目光落在马腿上,侃侃而谈。

  “刚才在郊野时,在下仔细观察过,它奔跑时微微右倾,

  说明吃重在右边,

  可是您坐的很端正,身上又没有任何重物,只能说明:

  它的右前蹄受过伤。

  如果再去郊野射猎,您可以注意一下,

  它的四蹄留下的印子,深浅应该略有不同。”

  南云秋很有把握,

  少年郎听进去了,懊恼道:

  “奇怪,为何那么多马医都没有发现。

  敢问它到底伤在何处,为何受伤,还有得治吗?”

  “没得治。至于为何受伤,这个不太好说,也不方便说。”

  他边说,边打量少年身旁的随从。

  少年很聪慧,沉着道:

  “没事,他们都是我的心腹,但说无妨。”

  南云秋脸色不安,幽幽道:

  “基本可以断定,它是被人故意所伤。

  伤处应该在上下肢的关节处,被某种锐器如暗针,或者铁钎子之类的东西所伤。

  轻易看不出伤口,平时也没有大碍,

  可一旦快速奔跑,

  如果蹄子再不小心踩到硬物,

  就会触发隐伤,酿成重大祸端。

  轻者伤残,重者……”

  南云秋戛然而止,其实也不用说下去了。

  少年郎不再言语,若有所思。

  猛然间,

  他不由自主抖动了几下!